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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478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工作提案答复的函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
主 题 词: |
关于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工作提案答复的函
盘民函〔2019〕41号
签发人:张 岩
尊敬的庄航委员:
您的《关于推进社区和居家养老工作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建议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现汇报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目前,已建成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82个,农村社区互助幸福院162个,床位共1440张。特别是2017年,经过积极对上争取,我市被国家确定为“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已获得中央财政支持3733万元,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站到了国家层面,抢得了发展先机。
一是建立完善领导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养老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印发了《盘锦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盘委办发[2017]20号)、《盘锦市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实施方案》(盘开放组发[2017]17号)、《盘锦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盘委办改办[2017]14号)、《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7]73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盘政发〔2014〕20号)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分别从“十三五”规划、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国际化养老设施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安排,做好了顶层设计。
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开辟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2015—2017年,市以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累计投入12049万元。2017年,在推进国际化城市建设、落实六件民生实事中,全市各级政府投入9006万元,大力加强了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共新建、改扩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34个、农村社区互助幸福院150个,全市城市和农村养老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88%和53%,其中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全域和大洼区主城区达到全覆盖。2018年,市财政下拨中央补助资金1894万元,下拨市级福彩配套资金995万元,全市建设了5个1000㎡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4个300㎡以上的街道级日间照料中心、10个300㎡以上的乡镇级互助幸福院、105个社区级日间照料中心、10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社区互助幸福院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康复保健服务。
三是制定了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针对全市养老护理员队伍弱小、素质不高的局面,我们通过调研市场需求,制定了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业培训学校,连续三年每年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的计划。培训不仅面向现有养老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组织的护理员,还面向全社会所有愿意学习养老护理技能的人士。通过持续的护理员培训,不仅对优化现有护理员素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还对提高行业人员素质,引导就业方向,还能有效地为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出贡献。
四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试点开展以来,我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有计划地补贴运营城乡社区养老设施,重点开展以助餐、助行、助医、助浴、助乐和日常护理为主要内容的“五助一护”服务。全市列入运营改革计划的16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普遍引入了全国知名的品牌化、连锁化社会机构运营;列入运营改革计划的14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已全部由村委会与老年协会签订协议,委托老年协会以群众自治组织方式运营;10家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已开始对周边地区延伸提供康复保健、配餐上门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占全市所有公办养老机构的50%。
五是全力推进市级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互联网+养老”实践创新,对已经建成的居家养老智慧服务平台正在进行改建和运营招标,在原有的智慧养老App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这一平台由市民政局提供用房,运营商投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进行运营和维护,开通12349服务热线,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提供“7×24”全天候服务。我们还在前一阶段的事业单位改革中,在市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建立了信息科,负责监管平台运行,使智慧养老在体制上有了保障。
六是全面开展了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先后梳理出4项涉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国家、行业和省地方标准,编制了《盘锦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试行)》、《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规范(试行)》等2项我市地方标准,开展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在试点单位开展了全面的自查和整改,设施和服务标准化水平得到提高。
虽然我们在工作上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中,还存在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远不能满足需求、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运作环境尚未形成、医养结合机构不能满足需求等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针对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养老事业发展规划和监管体系,落实居住小区养老设施配套建设政策
进一步落实《盘锦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盘锦市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十三五"规划、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简化审批推进养老服务改革等方面,给予养老产业发展大力支持。落实《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由开发商落实新建居住小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配套建设,并向属地政府交付养老服务设施;开发商未能提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方案的,或未能开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或未能完成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或未能向属地政府交付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不予办理居住小区开发相关的规划、土地、开工、竣工验收等手续,力争到2020年实现城市社区每万人拥有养老服务设施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目标。
二、构建“四位一体”养老服务模式,建立社区养老服务可持续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日间照料中心作用,持续加强养老设施建设。针对空巢老人和孤寡独居老人,组建集休息、活动、护理、康复和配餐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各具特色的日间照料中心,今年拟在全市新建50个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30个农村社区互助幸福院,力争提前一年实现“十三五”规划的“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目标。另外为了推进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模式,继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 2019年,全市计划建设5个1000平方米以上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对社区老人同时提供日间照料、过夜住养、医疗保健等整套服务。同时,要求300㎡以上的乡镇街道级城乡社区养老设施运营改革对象必须开展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日间照料和康复保健服务。
二是全面开展以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2019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300万元以政府补贴形式,对全市经济困难家庭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助医、护理等“五助一护”上门服务。目前正在进行招标。经各县区筛查,服务对象约1070人。通过这项工作也将开发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培植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三是发展全托制居家养老服务,完善“护老院-护养院-老年公寓服务体系”。目前,双台子区正在大力推进水榭春城养老中心建设,一期建设养老公寓,床位约1000张,并配套建设一所综合性医院,能为居家自理老人提供较为全面的医养结合服务。针对半自理老人,我市已在一些主要的养老机构,建立了专业的老年病医院,将这些养老机构建成了护养院,如市社会福利院、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等,能为这些半自理老人提供较完善的住养、医疗介助服务。针对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市医疗集团利用市人民医院的一栋住院楼,建立了一所床位达500张的护老院,依托市人民医院的医疗资源,为这类老人提供全方面的医养结合介护服务。
四是建设和运营市级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提高智慧养老服务水平。充分借鉴上海、南京经验,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大力推进“互联网+养老”实践创新,今年拟建设和完善盘锦市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中心,运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通12349服务热线,推动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在原有的智慧养老App基础上,充实用户功能,提高操作便捷性,充分发挥平台连接政府、老年人、养老服务机构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由市民政局提供用房,运营商投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服务人员,运营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开通12349服务热线,提供更简便实用的服务定制和应急呼叫手段。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和12349服务热线把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养老板块纳入平台统一调配,丰富养老服务内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切实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促进全市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
三、构建“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一是制定政策,为医养结合工作提供依据和保障。2016年,制定并印发了《盘锦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2017年3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盘锦市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五大任务。市卫健委在制定《盘锦市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于2018年4月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盘锦市探索在城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护理站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探索医疗卫生机构与城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协调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模式,逐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2018年6月,市卫健委与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和《评估方案》,逐步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资源共享、无缝对接,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截止到目前,我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共签约23家。全市全口径121家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了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100%。全市7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了老年病科或老年病门诊,开通率达到70%,年底将达到100%。
二是结合实际,打造四种医养结合模式。
1.养中有医。盘锦市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是双台子区卫计局与双台子区民政局全力打造的一种以养老机构为主,与医疗机构合作的试点模式。在盘锦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中入驻医疗机构,提升医疗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预防、老年保健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慢性病护理、康复指导、中医按摩、针灸、中医内科、外科、妇科、理疗、康复、养生、急诊救护、安宁疗护等诊疗护理服务,基本解决了养员看病难的问题。
2.医养结合。盘锦市馥安康复医院是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先后投资2500万,购置了126件(套)进口和国产先进医疗康复设备。能提供全面的康复服务,特别擅长脑血栓、脑出血后遗症、颈肩腰腿痛、风湿病康复理疗等项目。馥安康复医院与盘锦市社会福利院、盘锦市儿童福利院、盘锦市光荣院签订服务协议,以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的模式,按照就近就便,互利互惠的原则,以老年人医疗康复的实际需求为出发点,明确双方职责、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服务方式等,建立急救、转诊等合作机制,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资源共享,无缝对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3.医中有养。盘锦市人民医院的医养结合项目属于医中有养的医养结合模式。盘锦市人民医院为市直三甲医院,有先进诊疗设备、专业的医疗团队和护理团队。2017年依托盘锦市医疗集团下属子公司盘锦红海康养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启动了盘锦康馨医疗养护院项目。此项目将开设老年专护病房,先期计划启动200张养护床位,将重点面向失能、半失能、临终关怀的老人。以盘锦市人民医院专业的医疗护理技术为支撑,尤其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以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健康养老服务。
4.社区养老。鹤乡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立护理站,为社区、居家养老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及健康知识咨询、定期体检、上门巡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重点对高龄、慢病、(部分)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进行上门巡诊和健康管理。
三是健全体系,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项目。市卫计委、市计生协结合我市独生子女特殊家庭现状和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探索对独生子女特殊家庭65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父母实施居家养老购买服务项目。项目以市、区县计划生育协会作为购买服务主体,家政服务公司作为承接服务主体,通过联系人的联络纽带作用,利用医疗机构等社会资源,为老人提供以家政服务和医疗机构健康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自实施以来,家政公司与老人家庭、联系人和各级计生协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也为老人送去了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和精神慰藉,使老人与志愿者、家政服务员建立了难以割舍的亲情关系。
四、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按照“政府搭台、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和市场化运作”的思路,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新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积极引进北京普天、山东青鸟、沈阳万家宜康等知名企业开展品牌化、连锁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运营,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通过市场手段科学布局,大力培育养老服务产业,不断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同时,加大各级政府和民间投入力度。今年全市拟投入约1900万元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16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或养老服务综合体中,继续以政府补贴形式资助社会力量运营。在14个村互助幸福院中,继续以政府补贴形式资助村委会运营,或由老年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运营。此外,结合我市全域旅游资源,打造养老小镇。我市目前适于社区养老的民宿已达约3000张床位。这些床位平时可作为农村互助幸福院用房,可纳入政府补贴运营范围,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在有需求时,尤其是在旅游旺季或周末可随时转变为旅游民宿用房创收,主要面对本市和周边城市短期游客,配备我市自己培养的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后,也可中短期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旅居养老服务。。
五、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市卫计委加大服务体系建设培训力度,已与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市经济技术学校积极沟通协调,筹备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二是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员培训。今年市财政安排了60万元,以政府补贴形式,培养居家和社区养老护理人员1000名,目前培训工作已经开始。因国务院已取消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故安排由培训学校组织考试,对合格的发放培训学校资格证书。三是建立相对稳定的专职服务队伍,培养技能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我们正在会签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养老护理一线岗位补贴制度,对入职5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10万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盘锦市民政局
2019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