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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信箱受理须知

(一)不受理已涉访涉讼案件,不受理需公安部门立案调查的刑事或经济案件等来信诉求。

(二)您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社会公德和《领导信箱》栏目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三)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

(四)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写信后请留下您的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有关方面在处理时可以更好地与您联系。

(六)每封来信只受理一事,同一封信无法受理多个诉求。

(七)如同一诉求人递交多封诉求内容相同的来信,本平台只受理第一封来信,其他来信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