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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168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4 | |
主 题 词: |
政协168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的提案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委员第168号提案答复
尊敬的王学民委员:
关于市政协委员王学民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的提案》我们已收悉。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作为此件的主办单位,现就涉及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全市公安机关一直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采取了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密切联合卫生、民政、残联、社区(村委会)干部等职能部门和基层群众,对辖区内的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排查,真实掌握辖区重性精神病人底数和基本信息。
二、制定紧急处置预案,遇有出警指令或群众报警、求助时,按照紧急处置预案迅速出警,妥善处置,严防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避免引发不良影响。
三、协助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对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作,配合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做好对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工作,配合残联部门做好精神病人的残疾评定工作。
四、全力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建档、写实工作,严格落实由街道、社区、监护人、派出所民警“四位一体”包保管控措施。
五、对有其他暴力倾向行为的重性精神病人,公安机关督促家属、监护人严加监护或送医治疗;无家属、监护人的,通知社区、村(居)委会或单位予以监管、送医治疗或加强管理;对流浪乞讨等身份不明的精神病人,协助民政部门开展救治救助工作。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网上的重性精神病人1251人管控稳定。
盘锦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