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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168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4
主 题 词:

政协168市民政局关于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529

  盘民函〔2018〕56号                                              签发人:张岩

  盘锦市民政局对政协第168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尊敬的王学民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精神障碍患者救助管理的提案》我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现答复如下:

  按照您的建议,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综治、公安、卫计、残联等部门定期随访,履行民政部门职责,加大困重度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力度,做到“街(镇)不漏村、社区(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待我市贫困定点精神病医院建设完成之后,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救助范围,给予住院治疗,确保贫困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我们将继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加强重度精神病人救助工作,提高救助质量和生活水平。

  我们相信您的建议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提案!

  盘锦市民政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