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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169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医养结合发展养老服务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4
主 题 词:

政协169市民政局关于加快医养结合发展养老服务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4 浏览次数:683

  盘民函〔2018〕50号                                        签发人:张岩

  盘锦市民政局关于对政协第169号提案办理意见的函

尊敬的张峰委员:

  您的《关于加快医养结合发展养老服务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特别是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案的内容,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我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的基本情况

  为推动医养结合产业发展,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6]170号)、《盘锦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7]73号)对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做出了规划。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34个,床位4677张。其中公办养老机构20个,床位3467张;民办养老机构14个,床位1210张。全市有30家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占总数的88%。17家养老机构拥有具备资质的医师和护士,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5家,民办养老机构2家,医师共15人,护士共13人。市社会福利院内设的卫生所已由市卫计委认证并登记注册。市民政局在市民政福利中心通过公建民营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建立了一家老年人专科康复医院,能够提供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服务。各县区社会福利院及较大规模的农村敬老院和民办养老院设置了医务室,拥有基本的医疗设施及一定的医护能力,能够为养员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其他养老机构普遍与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或建立了常年合作关系,能够及时将患病养员转到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

  2017年我市确定了3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分别是盘锦市馥安康复医院、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兴隆台区鹤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馥安康复医院是市民政局在市民政福利中心以公建民营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建立的三级专科老年康复医院,同时为市社会福利院养员和社会老人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双台子区民政和卫计部门协作在社会福利院开办了统一乡卫生所,同时为养员和社会老人提供较为完全的医疗康复服务。这两个试点单位把养老和医疗康复从形式到内容上都紧密结合在了一起,开创了养老机构的医养结合模式。兴隆台区在鹤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办了一个卫生室,并取得了医疗卫生机构备案,为照料中心中的老人和社区其他老人提供基本的医疗康复服务,开始了社区养老设施医疗结合的模式。

  虽然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已经开始起步,但与山东等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一是起步较晚,二是医养结合规划尚欠缺细则,三是医养资源总体上还处于分割状态,四是医养结合工作虽然明确由卫计部门牵头,但管理体制、运行体制尚待完善,五是相关国家扶持政策还需细化。

  根据您的提案,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尽快建立医养结合管理体制

  为落实十九大精神,国家提出了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方案明确了医养结合工作由卫健部门负责,老龄部门也划归卫健部门管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市级机构改革工作将于本年9月末完成。这对今后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二、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等加强合作

  一是细化目前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签约服务,将定期上门巡诊、体检、日常健康管理、就诊绿色通道等措施细化并落实。二是督促各养老机构提升医养结合工作能力,100张床位以上养老机构的医疗室要尽快取得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备案,已取得备案的医疗室要争取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资格,配合卫计部门在养老机构医疗室和二级以上医院之间开展转诊服务。

  三、加强医养一体化发展规划

  一是市社会福利院要进一步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与同处市民政福利中心院内的市馥安康复医院加强合作,开展院内老年人和儿童康复治疗。通过提高医养结合水平,从服务方面提档升级,真正达到“星级设施、星级服务”。

  二是推进市老年养护院建设。加快盘锦市老年养护院改建工作,按照公建民营方式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中高端的、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服务,并对全市医养结合和公建民营工作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三是推进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和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提高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医养能力,提供更加完善的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盘山县社会福利院、大洼区养老院的医疗室取得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备案。推进上述两个养老院与盘锦爱心养老院取得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定点资格。

  四是推进一批大型医养结合机构的建设。一个是推进盘锦市人民医院部分改建为养老机构,主要面向全市及辽西、辽南地区提供临终关怀型养老服务。另一个是推进大洼区养老院改扩建工作,目标是建立300张床位以上的面向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护理型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

  四、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发展体系

  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平台

  一是完善现有平台,充实用户功能。二是在平台的基础上开发12349服务热线功能,提供更简便实用的服务定制和应急呼叫手段。三是建立市智慧养老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运营智慧养老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和12349服务热线。四是在服务中心内,配备相关设施设备和平台服务人员,建立智慧养老服务指挥控制系统。

  2.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建设。一是打造和完善6个特色和重点城乡社区养老设施。二是建设5个县区级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每个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内含县区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医疗设施、社区小型嵌入式养老院等。三是建设14个300㎡以上的街道级社区养老设施和10个300㎡以上的乡镇级互助幸福院。四是建设和完善105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00个农村社区互助幸福院。

  3.推进养老机构建设

  一是推进大洼区养老院改扩建。抓住辽东湾新区社会管理功能与大洼区整合的契机,利用辽东湾新区已立项的养老院项目和已获得的中央财政资助,建设为新的大洼区养老院。

  二是完成盘锦市老年养护院建设,建成医养结合型的大型护理型养老院。

  三是对全市部分农村敬老院进行维修改造,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功能。

  四是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尤其是小型社区型养老机构发展。全市将建设5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综合体包含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个小型社区养老院、1个社区卫生所。这些综合体将按照公建民营模式招标和运营。对民间投资者举办小型养老院,继续深入落实对民办养老机构在消防审批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每个民办养老机构申办人,深入现场具体指导其申办。

  我们相信您的提案一定会大大促进我们的工作。再次感谢您的提案!

  盘锦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