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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022市工信委关于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3
主 题 词:

政协022市工信委关于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337

  关于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温飞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提案》中提出的行政审批环节依然繁琐,民营项目立项、用地审批等方面仍存在限制条件多、办理周期长等问题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我们认为建议提的较为准确,分析非常到位,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全市实际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放、管、服”改革不够深透的问题落实情况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累计开展了6个批次放权工作,共取消331项行政职权事项,取消审批前置要件和证明事项67项,建立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制定出台《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工作方案》,确定4个方面、36项改革举措,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同时,全面推行全程代办、容缺审批、并联审批,营造企业家“愿意来、留得住、发展好”的最佳投资环境。

  (二)创新审批模式,压缩审批时限。将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审批、审核无一不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完善了办事流程,明确了各窗口办事事项,办事时限,并设有咨询窗口。从简化审批模式入手,统一时限,统一要件,做到了联审联办,多联合一,多评合一。建立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机制,有效的控制了“推绕拖”等问题和现象的发生。按照“3550”审批模式,我们不断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实现了便民服务。近一个月以来,全程代理受理事项220个,代办项目总投资额累计近783亿元,办结项目96个。通过实行代办员制度,代办员上门服务近400批次,完成审批事项1083项,解决疑难问题549个。

  (三)建立“容缺审批”机制,促进项目投产达产。为解决企业和项目前置审批约束制约问题,使一些审批审核事项因一个部门出现材料不全,而造成全链条的审批阻碍,市政府出台了“容缺审批”的实施意见,审批单位不因为一个单位没批而影响审批审核进程。如项目施工审批150天左右,现在压缩到50天。有的项目做到即时即办,不需现场勘验。通过“容缺审批”机制的建立,极大促进了项目的开工和落地,缩短了项目的投产、达产时间,使一些项目投产比原来提前10个月。今年我们已经通过这种方式办理65个审批事项。同时我们严格事后监督,对企业承诺不兑现的审批项目,相关部门取消原审批事项。市营商局从营商环境建设上入手,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征询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项目落地生根、为企业稳健发展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服务。这既让审批部门敢做敢当,也为我们营商环境创造了一个宽松、规范的便民便企服务的新模式。

  (四)简化执法流程,实施便民服务。公安、消防等部门深入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征求意见,收集整理问题并列出清单。开展“办事难”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公安机关与群众面对面座谈,征求意见12条,自查自纠问题52项。在办理车辆证照方面,增加两处增管服务站,同时不断简化程序,简化申请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做到了即办即结,当场取证,开通了绿色通道。市公安局还压缩办理身份证时间,取消工本费,实行免费邮寄。消防部门在消防验收中,简化消防手续,在申报消防材料上,精简50余项,精简比例达38.6%,审批时限平均压缩65%,实现了消防执法服务“零投诉”。

  二、关于部分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差的问题落实情况

  (一)增强责任意识,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部门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特别是窗口单位做到了公开干部姓名、办公电话、工作职责,接受社会监督。对照“最多跑一次”服务标准,压实责任,不断增强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从思想、作风、纪律入手,严格对标,严格考核,转变部分党员干部精神不振奋、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彻底解决机关“中梗阻”等问题。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明确各自在营商环境当中的责任,让工作人员在营商环境整治过程中,树立带头、实干、抓落实的专项治理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日历化”监督检查

  为真正解决“衙门”作风、“中梗阻”等问题,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营商局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窗口单位办事大厅不开口、不抬头、等工作、不专心等问题,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明察暗访,有力的促进了有关部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使各部门能够认识到“衙门”作风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通过督查暗访,压力得到了传导,同时也激发了党员干部的内生动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三、并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们围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建立政府增信机制,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多层次银企对接等方面工作,提高对民营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市政府2016年制定出台《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50号),进一步完善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市县(区、经济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民营担保机构做精做强,推荐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加入省级再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融资担保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支持作用,截止2018年3月末我市挂牌营业的融资担保机构数量为39家,其中8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20.42亿元,在保责任余额43.87亿元,当年累计担保额4.99亿元,当年担保企业63户,在保企业243户;31家民营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28.91亿元,在保责任余额32.08亿元,当年累计担保3.58亿元,当年担保企业52户,在保企业443户。

  (二)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2017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股改、辅导备案、申报材料、成功上市分阶段给予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在场内外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共为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累计提供补助资金380万元。目前,新三板存量企业9户,位居全省前列,累计实现融资1.61亿元;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61户,其中融资交易板挂牌企业5户,2018年新增3户融资交易板挂牌企业。不断充实完善我市拟上市挂牌重点企业后备库,目前我市挂牌上市企业后备库中共有企业25户。

  (三)建设直接服务企业融资工作体系。制定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市金融办、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盘锦银监分局以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开展市级、县区级、产业园区级多层次银企对接活动,2017年召开全市产融供需对接会等共12次,开展金融机构园区行暨交互式路演活动,搭建盘锦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点对点、群对群精准服务,对接融资需求77.5亿元,为辽宁九鼎宏泰防水科技公司等累计发放贷款16亿元。今年以来,召开银企对接活动2次,参会企业30户,达成合作意向3.15亿元;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积极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到平台进行注册,发布金融产品及资金需求。已注册金融机构30家,注册企业59家,发布金融产品36项,实现对接6家。正筹备开展“金融机构乡村行”活动,进一步强化融资对接项目的后续跟踪推动工作。

  (四)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印发《盘锦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相关涉农银行成立三农事业部,实现业务、网点进乡村。2017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294.7亿元和237.5亿元。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全年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298万元。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年累计投放“税商贷”、“快捷贷”、“增信贷”等小微企业特色金融产品4亿元。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引导涉农银行机构完善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全年累计发放相关贷款2014笔,金额7.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当年投放贷款1458笔,累计贷款9.91亿元。涉农保险金额共计17.7亿元,赔付金额共计5780万元,保险项目种类多,覆盖业务广,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权益,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

  (五)建立政府增信机制。2016年市政府出台《盘锦市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等融资提供风险分担和补偿。与农业银行合作创新推出“惠农贷”信贷产品,截至2018年3月末,累计投放8400笔,金额21.09亿元,贷款余额14.3亿元,当年投放965笔,金额2.35亿元。2017年9月市政府设立了1.16亿元的应急转贷资金,截至2018年3月末,累计为18户企业办理应急转贷业务1.56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应急资金成本,化解短期融资难题。

  (六)积极开展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盘锦市设立和引进金融机构若干政策》,采用资金奖补、建立绿色通道等形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落户我市。2017年新增银河证券、鞍山银行、和谐健康保险等3家金融机构,支持辽东湾新区金融集聚,增加3个银行分支机构。2018年新增1家富德财产保险公司。

  (七)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信贷投放。采取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政策引导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继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发展的金融服务。对接石化及精细化工、智能制造等7个行业,重点支持了华锦、北沥、浩业化工等涉及全市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积极解决高技术企业抵质押物不足难题,向中蓝电子等一批高技术企业发放科技贷款23.6亿元。强化利率市场管理,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和全口径利率监测制度,全年银行机构一年期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3%,比年初下降0.1个百分点,有效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四、继续加大公共服务力度,助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成就创业者的创业梦想,培育了小微企业成长壮大,全市通过盘活闲置资产,增加研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增加服务功能,构建和培育的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12家,创业基地使用面积共69.4万平方米,已累计入驻企业946户,从业人员10196人。其中,盘山县创业大厦、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盘锦科技孵化器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盘锦市小微企业文化创业园、盘锦新宇保利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盘锦公路港小微企业物流创业园、盘锦小微企业创业园7家创业基地已晋升为省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今年已组织盘山县创业大厦、盘锦市互联网创业大厦、盘锦科技孵化器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这些创业创新基地将创业引领、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和创业扶持有效地融为一体,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五、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法律维权服务到位。每年坚持围绕“中小微企业日”、“法律维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大型免费法律服务活动。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维权服务,免费为创业基地和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拟定、法律培训等专项服务,进一步保障了企业从注册到运营的各项合法权益,提高了企业的维权能力,防范了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截至目前,成功促成盘锦科技孵化器、文化创业园等10家创业基地和100余户民营中小微企业与辽宁攻坚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免费的法律服务协议,实现了用法律的力量,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