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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022市国资委关于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 题 词: |
政协022市国资委关于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提案
盘国资发〔2018〕87号 签发人:毛延红
关于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壁垒提案的答复
温飞委员、市政府督查室:
现对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关于解决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提案》中提出的民营企业融资困问题依然突出和“继续加大融资服务力度,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为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我们围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建立政府增信机制,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多层次银企对接等方面工作,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市政府2016年制定出台《盘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50号),进一步完善全市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打造市县(区、经济区)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民营担保机构做精做强,推荐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加入省级再担保体系,充分发挥融资担保行业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的支持作用,截止2018年4月末我市挂牌营业的融资担保机构数量为39家,其中8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20.42亿元,在保责任余额43.22亿元,当年累计担保额5.32亿元,当年担保企业67户,在保企业240户;31家民营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28.91亿元,在保责任余额32.17亿元,当年累计担保4.78亿元,当年担保企业69户,在保企业421户。
2.引导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2017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股改、辅导备案、申报材料、成功上市分阶段给予资金补助,鼓励企业在场内外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共为符合条件的挂牌上市企业累计提供补助资金380万元。目前,新三板存量企业9户,位居全省前列,累计实现融资1.61亿元;辽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61户,其中融资交易板挂牌企业5户,2018年新增3户融资交易板挂牌企业。不断充实完善我市拟上市挂牌重点企业后备库,目前我市挂牌上市企业后备库中共有企业25户。
3.建设直接服务企业融资工作体系。制定出台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市金融办、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盘锦银监分局以及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开展市级、县区级、产业园区级多层次银企对接活动,2017年召开全市产融供需对接会等共12次,开展金融机构园区行暨交互式路演活动,搭建盘锦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点对点、群对群精准服务,对接融资需求77.5亿元,为辽宁九鼎宏泰防水科技公司等累计发放贷款16亿元。今年以来,召开银企对接活动4次,参会企业60户,达成合作意向3.35亿元;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进入试运行阶段,积极组织金融机构与企业到平台进行注册,发布金融产品及资金需求。已注册金融机构36家,注册企业60家,发布金融产品43项,实现对接18家。正筹备开展“金融机构乡村行”活动,进一步强化融资对接项目的后续跟踪推动工作。
4.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印发《盘锦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相关涉农银行成立三农事业部,实现业务、网点进乡村。2017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294.7亿元和237.5亿元。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全年累计发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298万元。鼓励银行机构针对小微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年累计投放“税商贷”、“快捷贷”、“增信贷”等小微企业特色金融产品4亿元。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引导涉农银行机构完善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全年累计发放相关贷款2014笔,金额7.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当年投放贷款1458笔,累计贷款9.91亿元。涉农保险金额共计17.7亿元,赔付金额共计5780万元,保险项目种类多,覆盖业务广,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权益,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今年一季度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313.96亿元和246.82亿元。
5.建立政府增信机制。2016年市政府出台《盘锦市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等融资提供风险分担和补偿。与农业银行合作创新推出“惠农贷”信贷产品,截至2018年4月末,累计投放8664笔,金额21.68亿元,贷款余额14.1亿元,当年投放1238笔,金额2.93亿元。2017年9月市政府设立了1.16亿元的应急转贷资金,截至2018年4月末,累计为19户企业办理应急转贷业务1.91亿元,有效降低了企业应急资金成本,化解短期融资难题。其中,市财政列支1000万元作为政府风险补偿资金与市建行合作开展的“助保贷”业务,现已投放贷款企业20户/次,投放贷款额5918万元。
市、区政府共列支1300万元与鑫隆泰担保公司、邮储银行合作开展专利权质押担保业务,有效拓宽了企业融资渠道,创新了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可持续发展。业务开展以来,已先后为福瑞电子、瑞邦石油等5户企业投放资金共计2000万元。另有6户企业已通过审核,计划还将投放资金近2000万元。
6.积极开展金融机构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盘锦市设立和引进金融机构若干政策》,采用资金奖补、建立绿色通道等形式引导各类金融机构落户我市。2017年新增银河证券、鞍山银行、和谐健康保险等3家金融机构,支持辽东湾新区金融集聚,增加3个银行分支机构。2018年新增1家富德财产保险公司。
7.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信贷投放。采取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政策引导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继续做好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改革发展的金融服务。对接石化及精细化工、智能制造等7个行业,重点支持了华锦、北沥、浩业化工等涉及全市转型升级的重点项目。积极解决高技术企业抵质押物不足难题,向中蓝电子等一批高技术企业发放科技贷款23.6亿元。强化利率市场管理,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和全口径利率监测制度,全年银行机构一年期贷款加权平均利率6.3%,比年初下降0.1个百分点,有效降低社会融资成本。
二、2018年,为继续加大融资服务力度,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全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努力增加资金供给。引导各银行机构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支持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支持促进工业提质增效、服务业提档升级、发展全域旅游和现代农业。引导银行机构积极利用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资金支持,不断优化信贷结构。鼓励银行机构综合运用信贷、投行、租赁等金融工具,为实体经济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综合金融服务,扩大资金供给,提高资金效率。
2.加强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各县区、经济区稳步推进金融集聚,大力设立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开辟设立和引进金融机构的绿色通道。活跃基金业发展,鼓励国有和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天使、创业、并购、产业等各类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3.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发展。
(1)全链条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粘合各种资源,打造支持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的支撑体系,并且形成机制,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要充分利用证监会对东北地区企业首发上市的优先支持政策,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筛选培育,加强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指导和服务。依托高新园区、重点产业园区,筛选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完善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动态储备拟上市后备企业25户以上。落实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逐户走访重点企业解决具体问题,注重引导和支持拟上市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对接资本市场。
(2)大力发展债券融资。深化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沪深证券交易所合作,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等扩大融资规模。
(3)增强保险市场服务功能。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推动“银行+保险”、“政府+银行+保险”等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稳步扩大业务规模。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三农”的重要手段,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险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农民稳收增收。
(4)积极利用期货市场。鼓励和引导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规避市场价格风险。向涉农企业和农户推广“保险+期货”业务模式,探索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新路径。
4.鼓励开展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各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债权、股权、租赁、资管、保险等金融工具,开展组合式金融服务。将税务数据运用到贷前、贷中、贷后整个信贷业务流程,扩大“助保贷”、“税商贷”、“创业贷款”投放规模,不断开发适合本地企业需要的金融产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在“惠农贷”产品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各金融机构创新政银合作产品和模式。
5.开展贴近一线服务企业融资工作。完善盘锦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与各类金融机构形成贷款、风险投资、政府担保基金、政策性金融工具以及商业保险、多层次资本市场工具广泛合作。开展“金融机构乡村行”活动,进一步强化融资对接项目的后续跟踪推动工作。支持银行机构与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促进落地实施操作,帮助企业降低杠杆率。完善应急转贷机制,为企业提供短期融资服务。定期深入发展前景好但存在融资难的企业一线,帮助化解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6.持续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鼓励各类银行机构增设小微专营机构,增加县域标准化营业网点密度,不断向乡镇延伸金融服务。推进大型商业银行深化“三农”事业部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改革。鼓励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特色金融服务。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对接省再担保体系,通过分保、联保、再担保和代出保函等方式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大力发展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充实资本金,做大业务规模。
市国资委(金融办)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