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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122市文广局关于繁荣我市地域文学创作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3
主 题 词:

政协122市文广局关于繁荣我市地域文学创作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513

  盘文广函发〔2018〕25号                                 签发人:付艳华

  《关于繁荣我市地域文学创作的提案》(122号)答复函

尊敬的佟伟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繁荣我市地域文学创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文化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在提案中对我市地域文化研究的现状分析中肯切实,提出的关于成立地域文化学校、设立地域文化奖项和定期出版地域文学书籍等建议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我局认为建议非常好。

  由于文学创作工作涉及市委宣传部及文联等相关部门,我局从自身角度,对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地域文化学校,让作者“学者化”的建议

  几年来,针对地域文化传播,我市推出了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新颖、艺术种类多样的品牌项目,如盘锦市图书馆举办的“公众审美教育系列展览”、“鹤乡讲坛”公益性文化讲座和万卷楼文化艺术沙龙;艺术馆举办的艺术大讲堂和辽河美术馆举办的辽河文化大讲堂;市文联举办的文艺精品创作高研班、文艺骨干培训班等,邀请省内、市内知名学者、作家授课,不断加强文艺队伍建设,为我市艺术创作人才提供了展示交流的机会,也为市民深入了解盘锦特有的地域文化特色提供了平台。针对您提出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打造培养地域文化散文创作人才的品牌项目或是在已有的项目中注入地域文化散文创作的内容,深入挖掘和培养向青年作家杨春风那样能够用文学作品传播地域文化的新生力量。

  二、关于设立“盘锦地域文学传播奖”的建议

  2016年,为推动地域文化创作,市委宣传部出台了《盘锦市优秀文艺作品红海滩奖评选办法》(盘宣〔2016〕76号),提出设立盘锦市优秀文艺作品红海滩奖,为推进盘锦地域文艺创作提供措施保障。红海滩奖每两年评选一次,2017年是第一个评选年。参评文艺门类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文艺、广播影视等艺术样式。在红海滩奖评选条件中,明确了“对反映盘锦地域文化、表现盘锦重大题材、对宣传盘锦有积极影响“的参评作品给予优先考虑。该奖项的设立必将对我市的地域文学繁荣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

  三、关于定期出版地域文学专业书籍的建议

  加强地域文学专业书籍的出版工作,我们也做出了许多努力。一方面,加强了对地域文学创作的扶持。为切实推进盘锦文艺繁荣发展,我市制定、印发了《中共盘锦市委关于推进盘锦文艺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16〕7号)、《盘锦市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盘宣发〔2016〕20号),明确指出要建立文艺精品创作生产的扶持引导机制,加大地域文化创作生产的组织力度。在首次扶持项目评选中,对包括盘锦地域作家系列丛书等10个项目进行了资金扶持,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繁荣地域文艺创作。另一方面,加强了对地域文化的梳理。市委宣传部编撰出版《印象——盘锦文化丛书》,一套4册,即《湿地风》《渤海潮》《辽河韵》《滩海情》,总计40余万字,对盘锦地域文化进行了一次梳理和巡礼。丛书以史料为基础,内容真实性与文字可读性相统一,解释盘锦地域文化的发展脉络,阐释城市文化内涵。同时,市委宣传部也将以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项目评选为契机,对地域文化方面的专著、书籍进行重点关注。

  在繁荣我市地域文学创作工作方面,全市文艺工作者以发展地域文化为重点,以实施“精品工程”为依托,坚持普及提高并举,积极繁荣地域文学创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很大提升的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依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对优秀文学青年的扶持培养,加强对优秀作品的研讨与宣传,完善文学奖励机制,为繁荣新时代盘锦地域文学创作事业做出新的成绩。

  以上是对建议的答复意见,我们愿意在您的帮助下,更好地推进全市文化建设工作。

  盘锦市文化广电局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