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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137市公安局关于在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3
主 题 词:

政协137市公安局关于在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579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委员第13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于丽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教育的提案》,我们已收悉,现就涉及公安机关工作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了全力打造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标准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全体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和出行安全素质,做好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工作,以全覆盖的宣传教育促进良好的交通氛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以下措施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工作:

  一、开展文明交通教育系列活动。组织策划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修定的交通安全法律及部门法规,开展以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阵地宣传、媒体宣传,提高交通参与者的知法守法率,进一步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加强警媒合作,联合我市主要新闻媒体,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知识普及系列活动,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小学校开学及寒暑假期、各类专项交通整治等重要节点为抓手,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效果明显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双微”自媒体平台,强化重点群体点对点安全警示提示,加强交通安全普法教育,宣讲交通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公众的认知度。

  二、强化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一是以走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走进社区、走进学校为重点,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的驾驶人进行教育。组织民警采取分警务区划片负责的办法,积极调动街道、社区、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通过集中讲授交通安全课、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等形式,加强对市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强化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对新考录驾驶人的教育(年均近7000人),联合交通部门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强化机动车驾驶人素质教育,推进驾校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和基地建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遵德守礼和文明驾驶常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学习和警示教育。三是对驾驶证记满十二分驾驶人、B2以上驾驶证记分驾驶人的教育(满分近2200人次、记分1100人次)。在对违章记满分驾驶人进行集中教育中,丰富教学形式,通过文明交通常识课、文明交通宣传片、学员参加文明交通劝导服务、现身说法、交流心得体会等有效形式,增加驾驶人对交通事故的感性认识。四是对交通违法驾驶人的教育。对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较多或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予以交通管理处罚外,对于通过交通管理信息能够确定所属性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违法车辆,及时抄报和履行教育制度,抄送违法机动车所属单位,并进行新闻媒体曝光。五是对客、货运、危险品运输企业驾驶人的教育。与辖区的客、货运、危险品运输企业共同配合做好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辖区大队车宣部门每季度都对所属重点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要求企业定期对所属驾驶人和全体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制定本单位的交通安全学习制度和办法,建立驾驶人管理制度。

  三、强化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文明出行能力。会同辖区教育、司法等部门,与中小学、幼儿园校方共同制定交通安全课程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落实课程、课时和师资。深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深化“护卫天使行动”,维护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文明出行能力和自我保护技能,针对中小学生乘车走路交通安全隐患,造成人身伤害交通安全事故的特点,每学期开学季、寒暑假期前,支队宣传部门都安排大队民警走进辖区中小学校,传播交通安全文化,传授交通安全常识,传承交通安全理念,并通过孩子们带动家庭、辐射社会,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学生尊法守法意识和安全文明出行的能力(每学期开展进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近70场次)。

  四、助力大交通宣传模式,构建全社会参与新局面。调动社会资源和力量,深化“文明交通我参与”志愿者实践活动。联合市道交委成员单位、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会同市、区县两级文明办,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组成志愿者队伍,经支队进行工作培训后,在市区主要路口、公交站点参与交通安全劝导和文明出行社会监督活动(约1000个劝导岗位),传播和培育文明交通理念,使广大交通参与者逐步养成自觉遵章守纪的交通行为习惯。

  五、建立现代媒体文明交通宣传体系。巩固和完善媒体宣传阵地,深化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机制。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双微”自媒体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陋习的曝光和规范性引导,推动综合治理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多发问题,同时加强典型事故案例曝光和深度报道,征集民警和广大市民的行车记录仪、手机等摄像设备的视频资料,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交通陋习随手拍”活动,曝光一批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与新闻媒体联合开办栏目、刊播公益广告、做客直播间、邀请记者随警报道等形式,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开展媒体宣传。发挥交通广播优势,强化对驾驶人的安全知识传播、事故案例警示及交通安全提示。(每月“双微”平台推送各类信息约120条)。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几点建议,做如下回复:

  1.我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要开展全面的、有计划的、长久的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普法活动,一定要建立和筑牢全体社会公民的道路交通法律意识、规则意识、道德意识、安全意识,要让“机动车斑马线上礼让行人”深入人心。

  回复:交警支队将以走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走进社区、走进学校为重点,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的驾驶人进行教育。组织民警采取分警务区划片负责的办法,积极调动街道、社区、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通过集中讲授交通安全课、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等形式,加强对市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强化驾驶人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

  2.建议我市公务人员、解放军及武警官兵、市区人大代表、市区政协委员、广大教师、企事业科级以上领导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人人做到“机动车斑马线上礼让行人”,给人民群众一个大范围的、长久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回复:交警支队将协调市文明办,率先在全市的“三公车辆”范围内,开展“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文明倡导活动,“三公车辆”即:公务用车、公务员私家车、公共交通车辆。支队宣教部门已对全市公交车驾驶人、部分出租车驾驶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取得一定效果。目前,全市公交车、车租车礼让斑马线率能达到80%以上。

  3.政府要尽最大努力在人行横道多设置“斑马线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监控摄像头”。

  回复:该项工作为交警支队科技科负责,已向支队主管领导汇报,支队已向政府上报申请资金报告,争取财政资金,购买设备。由于需要招标等相关手续,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4.执勤交警、辅警在当值时,除了制止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之外,必须要指挥机动车司机斑马线上礼让行人。

  回复:交通警察及警务辅助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也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交警支队将进一步部署和要求各基层一线大队及机关早晚高峰执勤人员,加大力度管理“机动车斑马线礼让行人”。

  5.各单位选派的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一定要经过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志愿者要敢于疏导“机动车司机斑马线上礼让行人”。

  回复:各单位选派的道路交通安全志愿者是由市文明办组织开展文明劝导活动。由于全市主要交通岗及公交站点的劝导岗位近130个,每个岗位各单位都安排轮流倒班站岗,造成交通志愿者人员众多,全员进行岗前培训无法实现。交警支队采取对各单位选派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岗前专门培训,再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培训该单位的志愿者。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关注,也欢迎您在以后对我们的工作随时监督和及时提出宝贵意见。

  盘锦市公安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