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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政协139市环保局关于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支持力度的提案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9-03
主 题 词:

政协139市环保局关于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支持力度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495

  关于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支持力度提案的回复

尊敬的龚姚进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支持力度的提案》我们已收悉,感谢您们对环境保护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提案回复如下:

  近年来,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持之以恒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蓝天、碧水、净土工程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三,提前完成“大气十条”终期考核目标。4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继续保持优良,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一、设立环保专项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盘锦市设立了市级环保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来源是环保部门依法征收的排污费。为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环境保护项目管理,促进污染治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盘锦市环保局与盘锦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盘锦市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确定了盘锦市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是污染源防治项目,包括削减重点污染物排放的项目、消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项目、解决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突出问题的项目、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项目和灾后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等。

  二是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项目,包括跨流域、跨行政区和影响广泛的区域性、流域性、行业性的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项目、蓝天工程及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城乡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地下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三是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对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影响的环境治理新技术、新工艺、PPP模式、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推广应用示范项目。

  四是环境监察执法、监测监控、应急预警等提升环保能力建设项目。

  五是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支出。

  六是国家和省、市政府确定的重大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方案)编制。

  七是市政府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项目。

  二、包装项目入国家、省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对上争取资金

  一是2018年我市新增入库生活污水处理、湿地生态修复工程等3个项目,截止目前我市水污染防治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共6个;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气化盘锦、农村清洁能源供暖、VOCs治理与管控和散煤治理等14个项目入国家投资项目储备库;

  三是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原厂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已入国家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对上争取资金支持;

  四是2017年对上争取资金1亿多元,主要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8年截止目前我市已对上争取河流断面补偿、燃煤小锅炉淘汰奖补、全市103个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环保专项资金1.19亿元。

  三、突出重点,提高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017年以来使用中央、省环保专项资金近2亿元,市级环保专项资金1300多万元,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完成了《盘锦市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盘锦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盘锦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等规划编制。

  二是环保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开展《盘锦市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特征与来源解析研究》课题研究,解析盘锦市PM2.5的主要来源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建设2套市级雾霾对照站,用于雾霾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监控;在盘山县、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各建设1套空气自动站,用于县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建设109个小微空气自动监测站,随时随地追溯污染,为环保精准治理提供高效、科学的依据。建设盘锦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视频会商系统,用于与盘锦市气象局及省环保厅环境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视频会商。立足我市环境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采购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车1辆,实施道路遥感监测;实施建设盘锦市环境监察局移动执法系统、采购无人机等项目,实现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共享,完成“三个一”的建设目标。

  四、环保减排宣传

  今年环保减排的宣传重点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十年一次的重大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既是落实国务院要求,也是借此契机摸清我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掌握全市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分布状况,以及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和处理处置情况。

  按照《盘锦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市环保局到锦祥小区东广场,对社区居民现场宣传我市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宣传手册、宣传海报、笔、环保袋等宣传材料。市普查办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普查范围、普查对象及时间安排,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引导大家关心、支持和参与普查工作。市普查办同志向市民宣读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致市民的一封信,此次活动受到居民的广泛欢迎,切实营造了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00余份。截止目前,我市普查工作进展顺利,我市是全省唯一一家数据零错误的城市,得到省普查办的充分认可。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和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久久为功抓生态环境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改革,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生态环境不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努力打造盘锦蓝天碧水、滩红苇绿的生态环境。

  盘锦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