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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2018年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政协015市营商监督局关于对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8-29 | |
主 题 词: |
政协015市营商监督局关于对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
盘营商监发〔2018〕63号
关于《对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市工商联柳海玲副主席:
您好,提出的《关于对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提案》(第015号)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视和关心。我局高度重视,认为提案问题提的较为准确,分析非常到位,解决问题的措施是可行的,符合全市实际情况。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务环境建设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扎实有序推进简政放权。积极推进职权承接与放权工作,大力推进市县同权改革,促进了县区、经济区的发展。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市取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事项44项、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事项84项。全面推进清单制度建设,市直43家部门共保留行政职权1533项,市直38家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14项。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35项,市本级共保留公共服务事项146项,有效的规范了权力运行。今年,市营商局按照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标北京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清理规范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证明的工作方案》,并下发实施。全面清理规范各类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做到没有法律依据的证明原则上一律取消,部门间可共享的证明确保通过优化审批流程来削减。截止6月,市直已取消各类证明4项,县区已取消27项,促进了我市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二是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推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全程代办”工作模式,实行“容缺审批+企业承诺”模式的要件事项达168项,全面提高了审批效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断深化市级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全力打造“一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服务平台,营造高效优质的审批服务环境。优化创新服务模式,创建“四不”示范经济区;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完善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四级网上审批系统,全面完成了全市599个系统点位的组网联通工作;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辽东湾新区已按照“证照分离”模式审批。三是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职权的后续监管工作,构建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承接机制,确保取消下放事项真正“落得实、接得住、管得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等措施。截止目前,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共开展随机抽查工作1678次,抽查企业12780家,实现了政府部门双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二、加强开放环境建设
201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盘锦市推进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目标是国际化理念全面树立,与国际通行规则全面接轨;国际服务功能体系逐步健全,城乡环境建设实现新提升;国际竞争力有效增强,居身全国地级市前列。国际化理念全面树立、现代化专业化港口基本形成,提升国际交流水平。建立健全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创新对外传播、文化交流、文化贸易方式,加强经常性对外交流。承办红马赛、冰凌穿越等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顶级赛事。探索创办常态化的“盘锦国际湿地论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活动。深化发展友好城市和友好交流城市,更好地挖掘友城资源,增强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通过多领域的国际合作与友好往来,加快促进各领域工作与国际通行规则的接轨。加强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知名智库等机构对接,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非政府国际文化交流平台。
三、加强政策环境建设
除已有的政策外,应重点研究出台破解生产要素制约发展的政策。如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老大难问题。还有企业普遍存在的“用工荒”问题。应规范垄断行业、特殊行业的执业行为,杜绝霸王条款和三乱现象。
去年以来,开展整治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方面的工作,一是设立并应用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市政府出台《盘锦市信贷风险补偿基金设立方案》,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为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等融资提供风险分担和补偿。市政府与农业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广“惠农贷”,目前投放4891笔,贷款金额11.7亿元。二是银企对接常态化。各级金融办系统合力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今年以来,组织召开产融供需对接会6次,投放贷款9.37亿元。规模为10亿元的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已正式运作,同时争取省引导基金1.5亿元,是全省争取省基金支持最多的地级市。三是积极推动企业挂牌上市。今年我市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1户,拟在创业板上市1户,目前企业已完成在省证监局辅导备案。辽宁振兴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份在新三板融资1亿元。先后按省优化营商环境“八个凡是”要求,解决特定行业任意设定霸王条款、随意提升资费标准、强迫企业接受不合理条件,违规摊派问题。针对供电、供热、通信等特定行业,开展特定行业服务不规范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拆除阻碍外来企业投资、经营活动额外设定限制性条件,及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等问题,纠正损害我市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信用环境建设
深化“信用盘锦”建设,开展整治企业信用缺失的问题,一是推进县(区)级信用平台建设。已建成并与市级信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交换共享。二是开展税收缴纳领域联合惩戒。市发改委联合市国税局等17个部门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文件,开启我市首个失信领域的联合惩戒领域。三是加强“双公示”和“红黑榜”制度。年初以来,发布“双公示”信息5035条,红黑榜86个。四是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月活动。3月15日已经启动了以“营造国际化信用环境,促进盘锦市开放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协调盘锦电视台开设《诚信访谈》栏目,公开发布失信黑名单和失信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五是成功举办“2017盘锦企业诚信论坛”。论坛活动期间由国家发改委及国内相关行业的专家和学者进行讲座,并邀请腾讯、中新社等知名网络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六是加强诚信制度化建设。印发《关于盘锦市建立报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工作机制的通知》(盘信办发〔2017〕8号)和《辽宁省向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典型案例暂行办法》,加大对典型守信和失信企业案例的报送和公开发布力度,对违法失信主体形成强大威慑,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法制环境建设
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让市场主体依靠和法律保护健康运行。一是要弘扬营商法治精神,对标国家标准推进法制化,构建公正司法运行体系,健全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建立规范文明执法体系。二是深入宣传与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三是对标国家标准推进法制化。重点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公安执法管理、民政服务、安全生产、物业管理、城市交通管理、公交客运服务、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旅游服务、循环经济等方面,对标国家标准,加快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四是构建公正司法运行体系。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以高效解决商事合同纠纷为导向,规范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程序和实体处理环节,建立商事合同司法纠纷速调速裁机制。五是招商引资方面规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健全营商环境法制体系。在市级立法权限内,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法规体系,让市场主体依靠规则公正和法律保护健康运行。
盘锦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