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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4-000048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大力扶持我市红树莓产业发展的提案》(第60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
主 题 词: |
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大力扶持我市红树莓产业发展的提案》(第60号)的答复
宋良化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大力扶持我市红树莓产业发展》的建议已经收悉。答复如下:盘锦红树莓产业发展,已经在我省处于领先地位。该产品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居水果之首,市场需求量巨大,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为进一步促进红树莓产业发展,着重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盘锦圣世红树莓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新建组装式冷藏库200吨5座,补贴金额82.5万元,已通过县级验收,待省级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兑付资金。二是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新型经营主体是产业发展的“龙头”,辐射拉动产业发展作用明显,为进一步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县将盘锦圣世红树莓种植专业合作社纳入2018年新型经营主体重点支持范围,支持资金50万元。三是继续加大扶持力度。结合省市相关政策精神,我县将围绕品种改良、新技术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扶持。最后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以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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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