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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673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整治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提案》(第148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0-08
主 题 词:

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整治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提案》(第14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1219

关于整治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黄晓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商家占用公共停车位的提案》已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市城管执法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切实解决人行道秩序混乱、道路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从4月下旬开始,市城管执法局在全市开展机动车停放秩序及商家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活动。

 

      一、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通过在停车现场面对面宣传,并在全市主街主路、商家、单位张贴放置提示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告知沿街店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公共资源,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不得在停车泊位内设置障碍物、挡车桩等。引导车主将机动车辆规范停放,或停放到指定地点,提高了广大车主自觉规范停车意识。

 

      二、突出重点,严厉查处

 

      此次整治是市城管执法局以“绣花功夫”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具体举措之一。年初以来,我局制定了《市城管执法局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春季市容整治月活动的通知》、《市城管执法局2019年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稳定综合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各县区综合执法部门重点对城区主次街路路边石以上停车场、机动车泊位内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和商家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情况进行大型集中整治,特别是加强对临街商家侵占公共停车位设置禁止停车路墩及阻碍停车设施的行为和僵尸车占用停车位的管理,并邀请记者进行实时报道,在《盘锦新闻》中播放整治情况。

 

      三、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实行全域“门前四包”责任制,对城区主次街路两侧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悬乱挂、乱贴乱画等违规行为进行综合整治,对违规或不作为单位及个人进行查处,确保市容市貌达到“五清理、四整洁、三有序”的目标。“五清理”指清理残留积雪、清理垃圾污水、清理乱贴乱画、清理私搭乱建、清理超标噪声;“四整洁”指地面整洁、立面整洁、广告牌匾整洁、绿化区整洁;“三有序”指车辆停放有序、商家生产经营有序、市政设施管护有序。

 

      四、措施到位,效果显著

 

      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按照责任划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纠违治乱徒步巡查、集中整治和重点部位盯守相结合的方式,执法队员实行延时工作、错时工作等有效措施,做到了人员到位、时间到位、精力到位、相应措施到位、效果到位。截止目前,全市共规范违规停车2600余台次,清理侵占公共停车位设置禁止停车路墩及阻碍停车设施1153处次,乱堆乱放货物1321处,查处占压停车位无照经营535起,规范“门前四包”320起。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衷心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监督我们的工作,使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盘锦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