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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535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以经济发展支撑乡村振兴的提案》(第056号)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0-08
主 题 词: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以经济发展支撑乡村振兴的提案》(第05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297

盘农发[2019]18号

尊敬的侯玉虹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以经济发展支撑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市农业农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及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市2019年出台了《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盘锦市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实施方案》,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盘锦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夯实农业基础,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严守耕地红线,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不少于213万亩和169万亩。加强资金整合,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农业水利设施巩固提升工程,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继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大力推进164万亩粮食(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落实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农机深耕深松等项目。建设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

 

      (二)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00万吨以上。实施优质品种工程,选育推广适宜地域生长的水稻、河蟹等优质品种,积极推动良种畜禽的引进。减少旱田玉米种植面积,重点发展以碱地柿子为主的设施农业。减少滩涂围海养殖面积,控制近海捕捞,推动渔业养殖减量增效,加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实施,稳步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巩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提升农产品监管检验检测水平。加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力度。

 

      (三)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推广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及高性能农机装备等核心技术。巩固和建设农业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基地。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 “产校地企融”合作。切实支持落实农村科技特派制度。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2019年新增稻蟹种养面积10万亩。加强畜产品、水产品深加工技术创新,延长产业链。继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快先进实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

 

      (四)扩大农业农村对外开放。发挥盘锦港区位优势和物流节点优势,加强粮食加工及物流产业基地建设,依托中储粮、益海嘉里、汇福粮油、北大荒等龙头企业,开展与主销区粮食企业战略合作,打造东北最大的粮食加工及物流产业基地。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加强域内河蟹出口示范区运行管理。

 

      二、发展壮大镇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开展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依托水稻、河蟹等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和 “一县一业”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中央厨房、主食加工、农产品副产物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进益海嘉里“白炭黑”“米糠油”等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建设。落实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宜的农产品初加工。培育壮大盘锦大米产业联盟和盘锦河蟹产业联盟,严格执行联盟章程,建立精品打市场、市场保订单、龙头结联盟、联盟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实施品牌战略,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国家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省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产业兴村强县示范建设。深入开展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推广 “生鲜生产基地+冷链物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等商业模式。

 

      (二)加快发展镇村特色产业和新型服务业。大力发展认养农业。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引导农产品注册商标,强化大米、河蟹等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加快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重点力推红海滩风景廊道晋升为5A 级景区。发展 “互联网+农业”,开展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工作。开展 “互联网+高质量农产品”行动,完善县镇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信息进村入户工程运营,以12316为依托,强化村级公共服务平台应用。

 

      (三)加快 “飞地经济”发展。支持各县 (区)依托现—有园区共建“飞地经济”园区,完善产业链条,承接产业转移,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飞地经济”园区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特色农产品原料供应基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项目。

 

      (四)支持农村人才培养和乡村创新创业。全面落《盘锦市人才服务全面振兴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形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推进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提高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宣传推进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支持星创天地建设。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补贴等政策。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人员返乡创业。扶持培育农民致富带头人,帮助做好技术指导、政策支持、金融服务、市场营销,做大农村致富带头人群体,做强个体,带动农民增收。探索设立乡村就业创新引导基金,按规定安排专项资金以贴息方式支持个人涉农创业担保贷款。落实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力度。深入开展 “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大力宣传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农村人才。

 

      (五)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开展农民技术员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支持企业在乡村兴办生产车间、就业基地,增加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加大县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奖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农场名录建设,完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鼓励支持小农户入股土地发展 “共营制”,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水权分配,改善供水计量设施,落实灌溉用水成本监审和价格核定工作。继续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实现农垦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经营,高质量完成省农垦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继续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供销社服务功能向基层延伸。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 《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实施意见》,指导县区政府做好政策衔 接。开 展 农 村 承 包 地 确 权 登 记 颁 证 工 作 “回 头 看”, 2019年6月底前县区人民政府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颁发工作。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业务模式,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担保业务。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在县域内盘活建设用地,重点支持“飞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严格农业设施用地管理,满足合理需求。巩固 “大棚房”问题整治成果。

 

      (三)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国家试点工作,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收尾工作,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等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

 

      (四)发展壮大村级经济。应收尽收国有和集体土地营权,整合土地资源,通过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增加土地经营效益。对闲置资产开展租赁、入股、合作,变存量资产为增量经济。完善生产服务体系,发展服务辽河油田、华锦等大企业配套项目增加村级收入。依托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村级领办村宿产业、休闲农业。村级领办土地、农机服务、绿色防控等股份合作社,链接龙头企业,增加经营效益。通过电商平台营销特色优势农产品,在服务农户与市场连接中获得收益。配强村支部书记,发挥驻村 “第一书记”智力和政策资源优势,带动村级经济发展。完善 “三资”经营管理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五)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落实国家各项补贴政策力度。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业发展,畅通产融对接渠道,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改善和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提高农民的社会信用意识。推动村镇银行高质量发展,创新发展农业贷款模式,提高农业贷款金额。全面落实国家各类农业保险政策,扩大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做好农业重大灾害的预报和防范工作。

 

      最后,衷心感谢您为加快我市乡村振兴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三农”工作。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