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政协提案答复 > 2019年
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532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打造我市部分农产品品牌的提案》(第054号)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关于打造我市部分农产品品牌的提案》(第054号)的答复
盘农发〔2019〕14号
吕忠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市部分农产品品牌的提案》已收悉。此提案市农业农村局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领导班子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一致认为,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市部分农产品品牌的提案》提得非常好,具有建设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落实该提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并答复如下:
一、优化种植结构,夯实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基础
2018年,全市水稻播种面积156.84万亩,总产量95.57万吨,加工大米67万吨,总产值40.2亿元;全市河蟹养殖面积160万亩,河蟹总产量7.2万吨,总产值45亿元;碱地柿子生产面积1.5万亩,总产量4.8万吨,总产值6.72亿元。
二、实施规模化经营,保障农产品品牌质量
组建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有效整合土地资源,盘锦大米产业联盟企业通过订单、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整合土地53.85万亩,占全市水稻播种面积34.3%;盘锦河蟹产业联盟企业河蟹养殖面积达到17.2万亩,占全市河蟹养殖面积11%。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现有种粮大户195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828个,家庭农场70个。
三、突出品牌化管理,提升农产品品牌价值
全市授权使用盘锦大米证明商标的企业138家,大米注册商标185个。其中,“粳冠”牌、“金龙鱼”牌大米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授权使用盘锦河蟹证明商标的企业29家,河蟹注册商标29个。其中,光合水产“东”牌河蟹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秀玲”牌河蟹荣获“中国十大名蟹”。全市碱地柿子注册商标22个,其中“鑫叶”牌商标被评为盘锦市著名商标。在2018年辽宁省品牌价值评价中,盘锦大米以品牌价值525.70亿元位居辽宁区域品牌价值第一名,盘锦河蟹以品牌价值295.49亿元位居第三名。
四、强化品牌宣传,提高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2018年,组织企业参加哈尔滨“2018中国粮食交易大会”、长沙“第十六届中国国际粮油产品交易会”等5次国家级展会,成功举办了“盘锦大米进无锡”展销推介活动、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宣传推广暨首届中国农民丰收节(盘锦)蟹稻欢乐节活动。辽宁电视台“品牌辽宁”栏目对盘锦大米、河蟹进行专题报道。盘锦大米连续7年被中优协评为“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第一名,跻身“2018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中国十大好吃米饭”;盘锦河蟹先后被评为“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水产区域公用品牌”。
五、依托资源禀赋,丰富农产品品牌内涵
盘锦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悠久的水稻、河蟹种(养)植历史,盘锦大米以“自然纯净、营养丰富、晶莹剔透、清香适口”被誉为稻米中之珍品,闻名遐迩,我市是全国重要水稻主产区和优质稻米生产基地。盘锦是中国渔业协会授予的“中国河蟹第一市”,是中华绒螯蟹繁衍生息的主要区域之一,辽河入海口海河交汇的地理环境,世界最大的苇田湿地,万顷广袤无垠的水稻田,为河蟹提供了独特的生长条件。
六、加强质量监管,提升农产品品牌安全水平
我市围绕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了基层农产品监管能力。不断加强市、县、乡三级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功能。大力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全面推进农产品基层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七、强化行业自律,激发农产品品牌内生动力
充分发挥行业在农产品品牌建设方面的作用,依托盘锦大米、盘锦河蟹两大产业联盟,坚持精品打市场、市场保定单、龙头结联盟、联盟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经营模式,扩大稻蟹种养面积,坚持选用优质大米、河蟹品种,执行标准化种养规范,从源头做优农产品品质,以“蟹稻”生态品牌拓展中高端市场。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农产品品牌发展的支持、关心和帮助,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多提宝贵意见,为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