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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19-001583 | 主题分类: | 2019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关于大力开发盘锦水上旅游的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9-10-08 | |
主 题 词: |
关于大力开发盘锦水上旅游的提案的答复
李春明委员:
您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盘锦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关注,市文旅广电局收到您主笔的《关于大力开发盘锦水上旅游的提案》后,高度重视,经反复论证、调研,形成答复意见如下:
1、关于编制盘锦市水上旅游发展规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市文旅广电局将牵头编制盘锦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其中将重点对盘锦水上旅游提出规划设想。以辽河为依托,串联辽河湿地公园、辽河碑林、鼎翔旅游区、红海滩廊道、金帛滩等景区,打造沿辽河旅游带。盘锦市十四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将于年底前启动编制工作。
2、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市文旅广电局将联合市林湿局等相关部门,发挥各县区属地开发、管理优势,以全域旅游的理念,推动各县区差异化发展,打造不同特色风格的盘锦水上旅游产品。如双台子区重点打造辽河湿地公园、辽河碑林等;兴隆台区重点打造鼎翔生态旅游区、螃蟹沟风光带等;大洼区重点打造红海滩廊道、金帛海滩、含章湖等。
3、关于积极引进有实力的运营商
为推动盘锦全域旅游跨越发展,积极对外招商引资,撬动全市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5月初,市委市政府正式出的《盘锦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明确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不少于2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其中对旅游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对当年竣工并投入使用的经营性新建旅游项目给予奖补。鼓励支持域内外的旅游投资商、品牌运行商等投资旅游项目,推动包括水上旅游项目在内的重点文旅项目发展。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的关注,并希望您继续对文化旅游发展提出参考意见。
特此答复。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