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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19-001584 主题分类: 2019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金融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10-08
主 题 词:

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金融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10-08 浏览次数:576

盘金融发〔2019〕40号               

签发人:孙雅娟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市政府督考办:

 

       贵部门《关于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金融服务的提案》,已由市委市政府转给我局办理,接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责成金融服务业科处理相关事宜。现对提案答复如下:

 

      一、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金融服务的主要措施

 

      我市金融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乡村振兴战略任务与盘锦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推进金融改革相结合,充分发挥金融业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优势,以重点任务为依托,扎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鼓励引导辖内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提升金融支持“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截至5月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278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高于各项贷款7.1个百分点,较年初增加24.4亿元。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稳中有升,达到171亿元,较去年同期上涨12.5%。

 

      (一)完善金融支持农业产业政策

 

      建立健全多元化政策保障机制,制定出台金融业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货币政策,优化信贷结构。一是制定支持乡村振兴意见。2018年,组织辖内各金融机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盘锦农业、农村发展实际,制定并印发了《盘锦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近年来不断推进实施意见落实。各金融机构制定了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服务定位、支持重点、产品服务创新方向及保障措施,监管部门通过窗口指导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等方式,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二是建立普惠金融模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大型银行建立和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个专门”经营机制,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服务中心或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依托其自身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加大对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农行发挥三农金融事业部作用,对县域支行合理赋予信贷审批权限,提高信贷服务效率。邮储银行积极拓展小额贷款业务,完善对农村地区的有效信贷供给和资金回流机制。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结合市场定位和自身优势,建立三农金融服务专门机制,优化县域地区网点布局,提升薄弱地区服务覆盖面和功能。农商行推行董事长主抓“三农”金融服务、董事会下设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制度,农村信用社稳妥有序推进股份制改革,全面提升三农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村镇银行构建符合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的多元化股权结构,优先引进农业龙头企业、优质涉农企业和种养殖大户股东,增加服务“三农”的内生动力。三是落实国家金融政策。合理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工行、农行、邮储银行等对涉农企业贷款都执行了优惠利率。截至5月末,支农再贷款余额0.4亿元,再贴现余额3.3亿元。累计为涉农银行机构下摆再贷款1.9亿元。

 

      (二)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机制

 

      市金融局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政府与金融机构,政府与企业,金融机构与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和各方的桥梁和纽带,广泛开展联系,做好沟通协调。通过“四建立”,统筹资源,合理布局。建立金融小分队走基层送服务工作模式,组织金融机构到园区、到企业、到田间地头现场办公,切实把金融政策、产品和服务送到基层;建立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和督促各金融机构分类推进资金投放进度,确保信贷项目落地;建立产融供需对接常态化机制,组织多种形式的产融供需对接活动,推广金融产品,精准对接;建立金融创新机制,大力拓展特色金融产品和创新服务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资金支持力度。年初以来,通过下基层、进机构、请进来、外取经、向上跑,多渠道加强交流联系,借势借力广泛协调。今年以来,先后牵头完成了小分队走基层暨产融对接活动13次,召开了各类座谈会、部门联席会议10次,联系、走访基层企业、农户20人次。 

 

      (三)设立政策性资金,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一是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农担公司服务“三农”。加强与辽宁省农业担保公司合作,市政府已与省农业担保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政府出资500万元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省农业担保公司按照不超过放大30倍比例,提供涉农贷款担保,覆盖单户贷款额度10万-100万元的资金需求。截至6月末,省农担公司为盘锦市实现担保贷款1.3亿元,涵盖粮食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相关三次产业融合领域等行业,主要合作银行包括邮储银行、农行等。二是引导融资担保机构加入省再担保体系。鑫隆泰融资担保公司等3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已加入省再担保体系,争取利用国家、省担保基金分担最高40%的信用风险。今后,市政府将根据财力情况,研究设立针对银行体系的风险补偿基金,对不良贷款进行一定的风险补偿。

 

      (四)推动金融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高效金融服务

 

      积极推动各银行机构立足“三农”,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我们收集整理了域内银行机构支持乡村振兴等特色信贷产品,印制成册,向涉农信贷主体进行推介宣传。

一是创新产品,重点解决农村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抵押担保不足的难题,提供贷款的方便性和快捷性。创新推出银政合作模式下的“惠农贷”、“助保贷”、“公司+农户”、“担保公司+农户”、“金信助商贷”,仓单质押贷款、机器设备抵押贷款等产品。同时,在抵押登记、风险处置等相关配套措施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创新推出“第三方担保公司+银行”、“协议抵押+”等模式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水稻种植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近4.4亿元,同比增长62.4%。依托互联网技术,推出“再贷款+”、“政府补偿基金+”、“互联网+”等金融产品。以市农发行为重点,围绕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粮油供应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资源”“海洋开发与保护”“民营小微企业”等六方面创新发力支持乡村振兴。发挥邮储银行支农支小优势,通过运用政府优惠政策和合作机构增信措施,引入风险补偿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帮助涉农客户服务对象、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截至5月末,投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2.1亿元。通过开展“百亿送贷”、“万户送贷”活动,为我市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投放贷款5.61亿元。二是积极拓展涉农金融服务范围,为涉农主体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末,辖内农村地区共有11家金融机构、150个金融服务网点,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3696台,设立农村助农取款服务点805个,处理银行卡业务16.97万笔,金额达11.33亿元。截至2019年5月末,综合运用便民服务站、流动银行车、自助缴费机具等方式,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设立便民金融服务站32家,服务覆盖村屯120余个;布设“农金通”等自助缴费机具40余台,缴费范围覆盖村屯100余个,累计办理业务4658笔,有效提高了支农服务效率,解决支农“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健全农业产融对接机制

 

      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促进产融合作,通过建立政银企交流机制,强化信息交流共享,促进金融资源向农业产业集聚,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实现产业与金融协调发展、互利共赢,建立和完善产融合工作机制。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产融对接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能力,及时向企业和金融机构传递产业、财政、金融等信息,引导融资项目与金融机构加强对接。二是开展产融对接活动,丰富对接活动方式和内容,架起合作双方桥梁。举办各类产融对接活动。召开了“农业产融供需对接会”、组织农业主体金融需求座谈会等活动,加强金融机构与农业融资主体的对接,提供全方位的“保姆式”服务,让企业从多种融资渠道中,自主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融资方式。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树立产融对接成功典型,宣传产融合作的重要性和对促进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提振企业信心;宣传政府扶助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举办各类农业企业融资能力培训班,创造良好的融资发展环境。

 

      (六)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我市以优化农村信用环境为出发点,以推广农户信用评价体系为重点,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的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系统,大力推动信用档案规范化、信用等级评分科学化、信用信息共享化、信用信息运用链条化。各涉农金融机构已为农户建档12.6万余户,占辖区农户总数的 46.21%,评定信用户6.3万余户,评定信用村122个,累计获得贷款户数5.2万余户,贷款余额23亿元,累计获得信用贷款1600余户,贷款余额近9000万元。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提供精准惠民服务,持续推进小分队走基层活动。一是进一步落实促进小微、民营企业及“三农”发展政策,组织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及市政府工信、农业等相关部门深入农村、园区,在全市开展金融小分队走基层活动。二是以产业链思维组织产融供需对接活动,跟踪推动项目落实落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和应用力度。三是加大资金投放规模,增强持续投放能力,有效增加融资供给。 鼓励引导银行机构,支持县域、区域经济发展,支持产融合作,进一步向“三农”倾斜,积极督促银行机构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集体经济壮大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大对农村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入。

 

      (二)改进支农服务方式。一是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探索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创新金融服务技术;把小额信用贷款作为特惠手段,创新贷款产品;积极利用农村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财产权的抵押担保效能,创新担保手段,进一步提高农户贷款可获得性,力争“两权”抵押贷款有新突破。二是督促不断完善“三农”、“小微”服务定价机制。提升精细化定价能力,科学合理设定贷款利率,努力向“三农”和小微企业减费让利。三是积极开展“银税互动”、“银保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加大资金投入。四是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充分利用所有经营网点和人力资源开展贷款业务,充实信贷人员队伍,提高信贷服务水平,提高县域各场乡镇和农户整体的金融金融覆盖面和覆盖率。五是督促银行机构简化手续,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

 

      接下来,我们将协调各金融机构、政府各相关部门,逐步解决贵单位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金融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支持和认可,再次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多为我市的金融业发展献计献策。

                             

                            

 

 

 

 

市金融发展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