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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395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2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第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123


 

郑利娟、张金吉、陈铁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关心关注和提出的建设性意见。近年来,我市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相信随着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市无障碍环境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广大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将更加便利。

根据你们在提案中指出的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推进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市住建局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城乡建设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宣贯培训

通过公共传媒等加强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法律、规范、地方性法规等的宣传,使公众了解无障碍、关心无障碍、爱护无障碍设施,使无障碍环境成为全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规范要求,推进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做到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有机衔接。同时,加强对无障碍设计、施工等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

二、加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

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等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图审查。对不按照《设计规范》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规定将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内容纳入设计、建设的,所申报的方案和施工图纸,不予审查通过。确保无障碍设施与其它主体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三、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施工与验收

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做好与建设项目周边已有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与施工过程中的维护。市住建局质安站加强做好无障碍设施施工过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管,组织监督人员加强无障碍相关规范的学习,充分熟悉监管项目设计文件中有关无障碍设计的内容,对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的项目,不同意进行竣工验收。

四、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残疾人无障碍权益

保障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环节做到环环相扣,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定期开展城市无障碍体检,努力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感谢你们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为加快建设美丽盘锦建好言献好策。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