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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1-000366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重新审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提案》第53号提案的答复(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10-12
主 题 词: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重新审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提案》第53号提案的答复(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10-12 浏览次数:116

 

陈清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审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态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中,也将“生态宜居”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方面。近年来,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始终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作为全局业务重点,凝心聚力、科学谋划、积极探索,持续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指导规范庭院养殖,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设施,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5亿元,其中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7840万元,禁养区关闭补偿资金7573万元

一、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状

2020全市生猪饲养量83.4万头,牛饲养量4.1万头,羊饲养量4.2万只,家禽饲养量13328万只,共产生畜禽粪污160.5万吨,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资源化利用量为90.9万吨,委托资源化利用量为33.6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7.6%。

一是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情况。全市107家规模养殖场,建有与养殖量相配套的堆粪场107座,污水沉淀池43座,所有粪污处理设施均能够满足粪污处理需求。在粪便处理利用方式上,主要采取了堆积发酵还田及加工有机肥两种模式进行消纳。其中,采取与种植业户对接和自用还田利用49家,均签订了《畜禽粪污消纳协议书》,建立了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采取加工有机肥方式利用的规模养殖场22家。36家规模养殖场与第三方粪污处理利用机构签订了粪污收购协议,实现了日产日清。在污水处理方式上,主要采取了肥水利用的方式,排出的养殖废水在污水池中进行多级沉淀,经过自然发酵、固液分离后,最后将达到排放标准的末端出水进行了还田利用。

二是散养户粪污处理情况。我市畜禽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在粪污处理方式上,主要采取生产农家肥和肥水利用等方式,产生的粪便通过售卖或者自行堆沤生产农家肥进行还田利用,污水主要由生猪养殖产生,一些养殖量极小的散养户粪水基本一起堆沤还田,养殖量稍大一些的养殖户通过排入氧化塘、鱼池等进行了达标排放。

三是整县推进项目粪污处理情况。我市积极对上争取了大洼区、盘山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两个项目的实施基本覆盖了我市所有养殖密集区,实现全市资源化利用水平的全面大幅提高。大洼区整县推进项目主要建设三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可辐射带动全区14个镇(街道)进行畜禽粪污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建设153处堆粪场,畜禽养殖场将粪便在场内临时贮存一个月,由三个粪污处理中心统一收集生产有机肥。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畜禽粪污28万吨,生产有机肥11万吨,炭基肥1万吨。盘山县整县推进项目以肥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式,采用干湿分离、液体发酵、固体粪便堆肥利用模式、粪污全量化收集还田利用模式,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的目标。项目主要在全县13个镇(街道)所属83个村分别建设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共建设污水池83座、储粪场90座,购置粪污运输处理设备249台套,实现规模养殖户和分散养殖户的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到2022年末,全县畜禽粪污处理能力提高36万吨。其中:83个村粪污集中处理设施处理鲜粪6万吨,尿和污水16万吨,合计22万吨。盘锦鹤源养殖发展有限公司处理14万吨。

二、具体工作措施

1.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提升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水平。全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优化结构、控制总量、适度规模、生态安全”原则,着力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按照“规模化、特色化、生态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思路,着力提升全市畜禽标准化、现代化养殖水平。一是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养殖业集约化、自动化、机械化生产水平逐步提升。全市现有在产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107个,累计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15个,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程度位居全省前列。二是规范和引导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全市共发展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46家,带动从业人员6500余人,发展省级示范社20家。三是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水平整体提升。兽药、饲料等畜牧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兽药、饲料抽检合格率逐年提高。养殖业主动物疫病防控意识大幅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有效增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

2.大力推进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不断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一是强化养殖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新(改、扩)建规模养殖场(小区)“三同时”制度和养殖业主粪污治理主体责任,指导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共有107家规模养殖场,经县农业农村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联合验收,已出具配套验收文件的规模养殖场104家,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7%,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二是扎实推进散养户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全面规范畜禽养殖,引导退出庭院商业化养殖。开展了镇级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在辽东湾新区田庄台镇5个村屯开展了粪污处理分户收集、统一处理试点,全市实现村屯无畜禽粪污随意排放。三是强化宣传和技术指导,引导种养殖业主开展对接,畅通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渠道,逐步实现粪污就地处理、就地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3.完成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划定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全市共划定禁养区面积1862.31km2,占盘锦市陆域面积的49.2%。组织各县区、经济区对纳入禁养区范围的135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开展了关闭搬迁工作,全面完成关闭任务,累计投入补偿资金7500余万元。

4.积极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构建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按照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种养对接,鼓励全市大型水稻认养基地、棚菜果蔬基地与养殖龙头企业对接合作,针对种植需要,与土壤改良有机结合,实现互利共赢。同时,积极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示范,先后打造盘锦金昌畜牧有限公司、盘锦欣旺养殖场等种养结合示范企业,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力度,通过试点示范和推广,以点带面,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还田利用模式和机制。

5.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强化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推进大洼区2019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洼区整县推进项目于2019年立项,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00万元。项目坚持财政扶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散养密集区为重点,以建设粪污资源化区域处理中心和粪污贮存处理设施为主要内容,以粪肥堆积发酵和生产有机肥为主要处理利用方式,推进种养结合、循环发展。项目主要建设三个粪污资源化区域处理中心,为30个养殖密集区域建设畜禽粪污暂存设施,为153家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总进度的94%,东风镇金昌牧业粪污处理中心和田庄台镇和欣家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中心以及153家规模养殖场堆粪场预计于6月底前全部完工,清水镇粪污处理中心预计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项目建成后,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将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 100%。二是完成盘山县2020年非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下达的《辽宁省2020年非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盘山县组织实施了2020年非畜牧大县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项目于2020年立项,总投资959.1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850万元,自筹资金109.15万元。项目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方向,突出主要畜种,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进一步扩大处理规模,提升处理水平。经过企业自主申报、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审核立项、项目验收、公示等环节,目前该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项目验收公示后,盘山县财政局对验收合格的17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新建、改扩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家给予了一次性补助50万元,共计850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通过项目实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8.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6%。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持续深入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督促养殖场切实履行“谁养殖、谁治理”的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建设畜禽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力度,引导养殖企业引进有机肥、生物发酵床等设施设备,不断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2.严格管控畜禽规模养殖准入门槛。要求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三同时”要求,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对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规模养殖场,要及时移交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加强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督导。一是督促大洼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快进度,按期完成县级验收。县级初验完成后,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开展项目市级竣工验收,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绩效指标,形成整县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格局。二是积极争取盘山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落地,目前该项目已得到省农业农村厅批复,正在等待国家批复动工。下一步项目批复后,将进一步督促盘山县政府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加快组织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并通过验收,尽早发挥项目生态效益,全面提升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4.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继续对上争取粪污治理方面资金,同时以国家、省级政策扶持为引导,积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市、县政府层面加大财政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政策支持力度,为粪污治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