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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365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重新审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提案》第53号提案的答复(生态局)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
主 题 词: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重新审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提案》第53号提案的答复(生态局)
尊敬的陈清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审视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以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为重要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以“改善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核心目标,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先行、建管并重,群众参与、多元投入,强化服务、产业支撑”为创新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向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了《盘锦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力督促落实我市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水平,探索走出了一条以农村生态环境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的新路径。根据您的提案内容,我们已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1.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我市已按要求划定农村“千吨万人”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及18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勘界、立标工作。3个县级水源和农村18个水源全部建立井房隔离,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标识,并将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和村民应承担的保护责任纳入村规民约。
2.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根据辽宁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方案及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对3个县级以上水源实施水质月度例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对18个农村“万人千吨”及以上水源进行了季度水质监测。目前,已落实省级水质检测补助资金60万元,根据水质监测计划,全市2020年监测工程92处,监测水样961个。县级以上水源每年进行一次全分析,农村水源两年进行一次全分析。
3.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落实水源地应急安全保障机制。实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无突发环境事件“零报告”制度,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环境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和汛期水质安全保障制度,确保饮用水源地安全,农村饮水工程均达到饮用水标准。对饮用水水源每季度进行监测并公开公示,定期开展执法巡查监管工作,制定了风险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了应急演练工作。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排查日报工作,盘山和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对石山、高升和大洼水源开展水源专项排查,并做好记录备案。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展。按照省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要求,组织各县区认真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经排查,我市无农村黑臭水体。2016-2018年,全市累计在118个村实施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共安装污水处理设施320套,铺设污水管网905.24 km,所有行政村共建成511个氧化塘,农村污水得到有效收集;2020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任务,又在兴隆台区13个村(屯)实施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已主体完工,主要设施已建成。建成“全覆盖”河长网络,全市59条河流、50条微小河流、6座水库、3个湖泊全部完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和与之相配套的“市、县、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河道警长制组织体系。自2014开始,我市启动农村改厕工作,对不符合卫生厕所要求的农村厕所进行了拆除和改造,全市累计实施改厕10.1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到95.1%。
2.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盘锦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区政府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模式,目前各县区制定了本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营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长效机制,双台子区编制完成了《盘锦市双台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市住建局制定了《盘锦市农村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办法方案(试行)》,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探索制定盘锦市农村污水处理厂收费标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各县区也分别制定了本辖区农村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办法方案。
三、养殖业污染治理
1.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已全部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目前,已建立应核发畜禽养殖行业排污许可证企业清单,畜禽养殖行业排污许可证全覆盖。督促大型规模养殖场接入视频监控系统,已有2家养殖场按要求配备了视频监控设施。禁养区内计划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135个,已关闭搬迁135个。依托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加强对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情况的填报工作,科学统计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提供了详实、可靠的依据。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一是引导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全市32个涉农乡镇均建设了畜禽粪便贮存设施,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7.6%。目前已完成预定指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7%。二是不断优化畜牧产业结构,推进畜牧业标准化、产业化、生态化建设。全市畜禽标准化、生态化养殖程度位居全省前列。三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推进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督促大洼区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实施进度,目前大洼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已开工建设2处粪污处理中心。
四、种植业污染治理
1.秸秆禁烧工作。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书》,市蓝天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2020秋冬季秸秆焚烧管控专项督查巡查的通知》(盘蓝组发〔2019〕17号),要求各县区以问题为导向,把工作责任落实,确定责任人,把工作做实做细。加强对秸秆焚烧管控工作的监管力度,对县区、经济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开展检查,各县区对辖区内的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按照《盘锦市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有效减少了秸秆焚烧现象。
2.推进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盘锦市农作物播种面积189万亩,其中,水田160万亩,旱田23万亩,蔬菜6万亩,农膜覆盖总面积6.53万亩,年累计使用农膜约3959.1吨,其中地膜使用量113.2吨,棚膜使用量3845.9吨,农膜回收利用率99.8%。为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结合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押金返还补贴制度、农药销售许可等管理制度、农药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标签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建立统计方法等方面的要求,确定采取一站式全流程押金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模式,已形成《盘锦市农药包装废弃物押金制回收处置实施方案》,近期将启动大洼区试点。
您提出的意见很中肯,对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