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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359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发挥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作用 助力我市乡村振兴的提案》第47号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
主 题 词: |
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发挥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作用 助力我市乡村振兴的提案》第47号提案的答复
魏凤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作用 助力我市乡村振兴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合作社规范经营”
2021年6月初开始,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邮政集团、邮储银行对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167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营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地址、成员数、示范等级、经营收入、经营规模等信息,预计8月中旬完成此项工作。据初步统计,截止到今年5月25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1677个,实际运营的大约800多个。通过此次调查掌握实际运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底数以及运营情况,指导运营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提高合作社发展质量,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鼓励其申报省、市、县级示范社。此次调查工作将为今后开展合作社质量提升、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奠定基础。
我们在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的同时,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农业农村部开展的新农信贷直通车活动,以及邮储银行的惠农贷款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融资平台。截止目前,在新农直报系统申请资金的新型经营主体33个,初审通过30个,已有2个合作社和5个家庭农场获得省农担公司授信额度,共计371.2万元。我们与盘锦邮储银行积极沟通,帮助盘锦源泉奶业专业合作社、盘山县金秋种植专业合作社协调申请邮储银行解决贷款资金,近期省担公司将赴两个合作社进行实地考察,最终确定贷款额度。
我们印制了宣传单,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宣传辽宁省产权交易平台,鼓励其将自有闲置资产上平台交易,实现溢价增值。
二、关于“加大扶持力度,抓好典型示范”
年初,各县区分别制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办法,并开展了县级示范社和县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工作,今年新增了6个县级示范社,14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下半年,我们将开展市级示范社评选工作,并将符合条件的市级示范社推荐申报省级示范社。
2020年,为国家级示范社大洼长财农机合作社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30万元。2021年,为支持粮食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粮食生产,缓解生产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争取到粮食类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共计10万元,有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受益。2021年,我市将有2个农民合作社和1个家庭农场获得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补贴资金92.1万元。
三、关于“规范运行机制,完善经营管理”
盘山县于2020年11月被省农业农村厅确定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省级试点单位,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本轮试点期限为2020年12月至2021年底。2021年4-5月,盘山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农民合作社开展了调查摸底工作,鼓励运营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县级示范社。盘山县政府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按照乡镇产业发展特点、经营规模和带动效果,每个乡镇选择2-3个重点合作社,纳入县级农民合作社名录管理。确立了每个镇(街)两名合作社辅导员,共计26人,加强对合作社的业务指导,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加大支持力度,使其健康发展,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2021年6月,盘山县获得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待省农业农村厅下发资金使用方案后,用于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2021年4月,盘山县申报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国家试点,已获得农业农村部批准,试点期为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
四、关于“重视人才培养,增强发展后劲”
我们积极推荐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参加培训,选出15名优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18名家庭农场主和3名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参加了6-7月份省农业农村厅举办的高素质农民培育省级重点培训班,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五、关于“提高市场意识,实施品牌战略”
年初,我们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了大洼区长财农机专业合作社、盘山县太平凯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盘山县胡家秀玲河蟹专业合作社3个国家级示范社,组织编写合作社概况、发展历程等信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设立的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公示展示信息平台上展示,为合作社提供展示空间。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工作的支持与关注,您的建议将对我市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希望今后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盘锦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