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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主 题 词: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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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马金明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305国道宋家村路段增设减速标志、减速带等安全设备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现就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涉及公安机关工作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您所提到的宋家村路段问题进行专题调研认为,305国道作为主干道不宜安装减速设施,305国道宋家村路段已安装交通标牌和警示标志。
二、公安交警部门将在近期对人行横道标线不清晰的地方进行重新施划,在通往学校的路口合理增设警示爆闪灯,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盘锦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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