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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主 题 词:

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93
刘世和代表:
    您《关于3路公交车在东风街(中心线)增设高家小学/滨河小区站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公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经我公司认真研究,并请示市政集团主要领导同意,现答复如下:
    根据我公司相关部门现场勘察,高家小学位于3路商业街站和辽河新城站之间,该两站距离为500米,在调整3路线路设置站点时,我公司按照国家交通部门关于站点设置的规则进行站点规划,因高家小学距离该两站均不足300米,站距过短,考虑市民群众便捷出行需要,因此未设置高家小学站点。
    同时,公交11路已在高家小学设置了公交站点,该线路配车14台。通过对高家小学站点的客流量调查,11路可以满足小学及周边居民的出行需求。
    恳请您多提宝贵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
    此复。
 
 
 
                    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