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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7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11-15
主 题 词:
关于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1-15
浏览次数: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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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媛代表:
您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中新线城区段交通管理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现就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涉及公安机关工作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公安交警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您所提到的中新线城区段道路由市住建委建设改造,相关的道路配套安全设施也由市住建委建设,至今未移交交警部门。
二、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报请市政府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加快道路的移交工作。移交后,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相应的警示标志和交管设施。
盘锦市公安局
2017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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