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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2018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人大010市国土局关于针对大洼区制定设施农业扶持政策的建议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8-08-28
主 题 词:

人大010市国土局关于针对大洼区制定设施农业扶持政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8-28 浏览次数:101

  盘农办发〔2018〕79号

  对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010号建议的答复

赵树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大洼区制定设施农业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经我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设施农业是我市农业产业重要组成部分。设施农业的迅猛发展,效益的不断提升,已经使设施农业成为我市农民增收致富的有力手段。我委高度重视设施农业扶持与发展。我市设施蔬菜以黄瓜、番茄、茄子等果菜类为主,基本形成了东部黄瓜、南部番茄、西部甜瓜、北部草莓、中部叶菜的格局。

  一、市政府关于设施农业补贴计划

  盘锦市制定出台的《盘锦市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7〕106号)明确指出:实施新一轮设施农业补贴计划,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负责区域内设施农业小区道路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自行确定具体办法和补贴标准。国网盘锦供电公司结合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负责设施农业小区电力设施建设。依据“惠农贷”等政策,支持设施农业集中连片发展,与民宿产业相融合,拓展设施农业采摘、认养、观光、度假等功能,金融部门要加大对设施农业小区的贷款投放力度。对新建棚室贷款的50%提供三年市级财政贴息,贴息的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3.5万元;对设施农业老棚区改造,按照新建棚室贴息标准的50%给予2年贷款贴息。

  二、种植结构调整补贴

  2016年以来,市农委连续两年制定并下发的《全市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中指出:根据全市种植结构调整实际,市级结构调整补贴支持各区(县)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后新建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和规模化发展优质特色高效作物,优先支持设施农业发展,鼓励以村为单元集中连片推进。

  资金额度:省、市两级分别调剂本级玉米生产者补贴资金的5%用于种植结构调整。市级种植结构调整补贴由市农委负责组织实施,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指标。省、市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由市政府统筹安排,对具体项目不得重复补贴。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开展规模化结构调整的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经营主体。对全市今年调减玉米新建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包括日光温室小区、钢架冷棚小区)给予补贴,以小区为补贴单元。

  补贴标准:对当年新建设施内面积1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给予补贴,每个设施内面积10亩的小区补贴8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设施内面积10亩,补贴额度相应增加8万元,以此类推,按整数计算小区个数。对当年新建设施内面积10亩以上的钢架冷棚小区给予补贴,每个设施内面积10亩的小区补贴2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设施内面积10亩,补贴额度相应增加2万元,以此类推,按整数计算小区个数。日光温室、钢架冷棚如混合计算面积,按钢架冷棚小区补贴标准进行补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盘锦市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设施农业小区给予贷款贴息补贴,同时继续对全市今年调减玉米新建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包括日光温室小区、钢架冷棚小区)给予补贴。此外,按照省农委《关于开展优质特色农产品2018-2020年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正在研究制定《盘锦市碱地柿子2018-2020年发展规划》,该规划完成通过审查后,有望获得省政府政策扶持。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农业工作的关心,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盘锦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