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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382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饮用水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水的建议》第007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2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饮用水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水的建议》第00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144

耿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饮用水质量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答

  1.确实是加的消毒剂(次氯酸钠)味道,水厂严格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加药,该药无毒害,溶于水中靠氯离子(强氧化剂)灭菌消毒,一般都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水放出后在空气中静置一会,异味即消失。

  2.该漂浮物是水中钙镁离子在水煮沸的过程中产生的碳酸钙,碳酸镁析出物,一大部分(颗粒较大的)沉淀在容器底部,颗粒细小的在水沸腾的过程中靠水的张力作用浮在水面。该物质没有毒害。

  3.蓝色塑料水管是政府招标采购的管材,自来水专用;盘锦市主城区供水水源全部符合国家规定,出厂水水质完全达到国标要求。

  二、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

  1.盘锦水源地目前只有高升和石山两个地下水源,按国家规定全部划有保护区,每日有人巡察,同时地下水源一般不易污染,水务集团将全力保障水源安全。

  2.水务集团按国家要求,对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二次泵房出水,按时间要求检验,特殊情况加大检测频率和点位。

  3.升级改造、隐患排除工作从未中断。

  4.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上放心水是水务集团长期的和一直在做的工作,未来也将一如既往的保障全市人民用水安全。 




  盘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