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 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 > 2020年

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381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泰山路桥边侧车道处是否增加非机动车标识的建议》第007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2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泰山路桥边侧车道处是否增加非机动车标识的建议》第00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141

王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泰山路桥边侧车道处是否增加非机动车标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采纳您的建议,对该路段标志标线进行了完善,在最外侧车道增设非机动车道标志。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针对此类问题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盘锦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