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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0-003381 | 主题分类: | 2020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泰山路桥边侧车道处是否增加非机动车标识的建议》第0073号建议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泰山路桥边侧车道处是否增加非机动车标识的建议》第0073号建议的答复
王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泰山路桥边侧车道处是否增加非机动车标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采纳您的建议,对该路段标志标线进行了完善,在最外侧车道增设非机动车道标志。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排查,针对此类问题进行整改。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盘锦市公安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