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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349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燃气补贴建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2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燃气补贴建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1013

万福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燃气补贴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希望政府实施天然气取暖补贴政策的建议。我局立即对各县区燃气补贴情况和天然气取暖设备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经调研,由于目前我市农村居民生活用气与壁挂炉用气使用一块燃气计量表,用气比例不能进行有效区分,无法准确统计出壁挂炉的实际使用户数和用气量,容易造成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现象;同时,经我局实地调查走访,居民反映燃气壁挂炉使用成本较高,在政府每立方米补贴0.5元的前提下,也无法提高我市农村居民壁挂炉取暖使用比例,补贴政策已不再适用我市实际。因此,我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废止<盘锦市农村居民使用燃气壁挂炉取暖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的请示》,经2020年5月7日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依法废止了《盘锦市农村居民使用燃气壁挂炉取暖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力度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保障城乡燃气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百日攻坚战”、“城乡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全市燃气企业开展现场督察,确保燃气企业安全运行。

  二是强化燃气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县、镇、村三级燃气安全员培训工作和燃气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各级安全员全面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保障城乡燃气安全。同时,继续开展城乡燃气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各县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城乡燃气安全宣传,确保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全覆盖,将燃气安全宣传活动延伸至每个街道、社区,切实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和燃气安全知识,有效遏制燃气事故的发生。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