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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0-003350 主题分类: 2020年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建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11-02
主 题 词:

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建议》第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113

王瑞强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状及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从“一五”普法以来,党和国家很重视青少年工作,一直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加大措施,全力跟进。近几年,市教育局与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部门组织开展9月“法治宣传周”、“宪法宣传周”活动,紧紧围绕“拒绝校园暴力、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平安和谐校园”等主题,采取多种形式,送法进校园。2019年,市教育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普法教育宣讲活动近200余次,向中小学生开展校园欺凌预防教育,重点宣传普及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中小学生自觉尊法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中小学生防范校园暴力的能力,依法抵制各类校园暴力。同时,截止2019年底,全市各级各类校园全部完成了校园门口硬质隔离建设、重点部位监控建设,有效防止各类校园周边违法犯罪等伤害学生事件发生

  二、深化一校一律师、法制副校长建设

  一是2018年春季开学始,全市71名律师受聘担任全市107所中小学的法律顾问,达到100%全覆盖。律师进驻学校后,当好“五员”:即普法工作的宣传员、法律事务的指导员、法律知识的讲解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援助的承办员。具体承担为学校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学校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协助学校处理重大矛盾纠纷调解;为学校、学生、教职员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积极协助其申请法律援助;根据工作要求和学校需要,定期为学校广大师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协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实践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开展“法律进校园”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等工作任务。此项工作的开展,对学校的法治教育、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和广大师生法治意识的培养、法律素质的提高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加强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络,多数学校有属地派出所专业人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一方面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另一面增强学校普法宣传力度。三是全市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担任高中学校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定期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效补充了全市高年级学生的法治教育宣传。

  三、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作为全市教育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的主管部门,我们将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一是贯彻实施市委、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继续把青少年作为“七五”普法收官之年的重点对象,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落实各项措施,增强工作实效。

  二是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以案释法,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三是加强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管理,落实责任。

  四是充分利用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

  五是采取举办法治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法治辩论会、模拟法庭和法治文艺等形式宣传法治。

  六是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感谢您们对我市师生普法教育的关注,更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