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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pjsrmzf-2021-000229 | 主题分类: | 2021年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市老旧小区停车的建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公安局)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
主 题 词: |
对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规范我市老旧小区停车的建议》第36号建议的答复(公安局)
蒋跃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老旧小区停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一是推动建立停车管理共治机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思路,完善制度规范、明确管理职责、优化城市布局、抑制停车需求,建立一体化运作机制。二是构建完善的停车供给体系。推动政府科学编制停车发展规划、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力发展停车产业,通过价格杠杆提高泊位周转率,实现停车供需的动态平衡。三是严格执法营造良好的守法停车氛围。深入贯彻“行停有序、停车有位、违停必究”的管理理念,实行停车网格化管理模式,实行分区管理,形成强大的示范效应和威慑力。四是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满足了刚性需求。引导建立停车泊位共享机制,采取车位互换、错时共享、空间置换等模式,缓解老旧居民区的停车需求矛盾,多元共享实现协同共治。
盘锦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