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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7]36号)文件精神,结合兴隆台区义务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围绕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按质、按量,逐步实现教育的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提升教育政策法规公开,营造优良的教育卫生法制环境,确保执法结果公开、透明。提升教育领域涉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兴隆台区教育局(油教中心)政务公开实施方案》(2017年12月-2018年1月),于2018年1月报送市、区政府办公室,抄送市政务公开办。
(二)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2018年2月-2018年3月),各科室围绕试点范围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三)全面组织落实(2018年4月-2018年10月)各科室依据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试点成效初步显现。
(四)各科室进行总结(2018年11月)各科室根据试点工作中总结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形成总结报告,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
四、主要内容(2018年2月-2018年10月底完成)
(一)公开教育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安全科
(二)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程序、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等信息公开。
责任科室:招生办公室
(三)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信息。
责任科室:招生办公室
(四)公开教师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信息。
责任科室:劳动人事科
(五)公开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信息,逐步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和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全员绩效工资薪酬体系,形成有效动态管理。
责任科室:劳动人事科
(六)公开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测报告。
责任科室:督导室
(七)发布全区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做好反馈意见、专项督导报告和自查整改报告的公开,及时公开督导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督促各校限期整改,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科室:督导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是加速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是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的重要保证。各科室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公开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兴隆台区教育局(油教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组 长:张忠礼 兴隆台区政府党组成员
油教中心主任兼党委书记
副组长:李观源 油教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兴隆台区教育局局长
冯建忠 油教中心副主任
牛敏杰 油教中心五级职员
邵洪岩 油教中心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尹 鸿 油教中心综合办副主任
姚久泉 油教中心招生办主任、督导室主任
范玉宝 油教中心基础教育科科长
马 刚 油教中心安全科科长
韩光艳 油教中心劳动人事科科长
王文辉 油教中心督导室副主任
何吕军 油教中心劳动人事科副科长
刘显才 油教中心基础教育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联络、组织协调和推进任务落实。联系电话:7822127
主 任:尹 鸿
成 员:王 艳 刘洪伟
(三)落实责任。各科室要对照责任分工,落实专人逐项抓好落实。要围绕标准化试点工作,按程序、按要求公开信息,做好教育网站上专题栏目的政务公开内容保障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监督检查范围,各科室要加强政务公开落实工作的跟踪督查和推进落实。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对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标准,进行考核。
(五)公开载体。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栏目,市教育局网站专栏,兴隆台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专栏,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局域网公开。
公开电话:市教育局0427-2825769
兴隆台区政府办公室0427-2832740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0427-7822127
兴隆台区教育局0427-78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