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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4-25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5月15日是我省第十二个“政务公开日”,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20号)精神,为组织好我市“政务公开日”活动,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活动主题为: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
二、活动形式
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组织辖区内各级政府及部门,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和方便群众办事等政策宣传,征求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
(一)按省政府要求,5月15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盘锦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对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工作进行部署。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意见,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5•15活动专栏,由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政府主要部门负责同志谈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今年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围绕“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这一主题,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当天,市政府办和兴隆台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早9至11时在市公共行政服务局门前集中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兴隆台区政府领导现场解答政策,征求群众意见。市政府办和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在辽东湾新区企业孵化基地前组织“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宣传活动。参加活动单位按统一形式各自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单。
(三)各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通过深入企业送政策、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宣传政务公开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举措。
(四)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宣传政务公开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对活动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各单位要创新活动形式,具体方案中至少有一条特色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开辟专刊、专栏、专题等形式宣传“政务公开日”活动。市内各新闻媒体要以“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精神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扩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
(三)力求节俭,注重实效。按照节俭、务实、安全的原则举行各类活动,力戒形式主义,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通过新闻发布会、听证会、发放调查问卷、电话调查、深入基层现场办公和政务公开理论研讨等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工作。要将重点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全市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指导。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单位要于5月26日前将“政务公开日”活动相关视频、图片、信息和总结电子版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报送照片不少于3张,并能真实反映出本单位活动特色。
联系人:吴国梁、王维,联系电话:282526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