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徐同连主持召开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提升活动
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3-0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浏览次数:203次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政府于3月4日召开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提升活动工作部署会,就进一步开展好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提升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徐同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城管执法局党组书记赵中华宣读了《关于开展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提升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活动时间为2024年3月5日至4月30日,活动范围为全市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各镇街(村屯),重点是商业中心、市场周边、主次街路、居民小区及村屯房前屋后、村内道路两旁等周边区域、卫生死角,开展“门前四包”、静态交通秩序、街面市容秩序、共享单车、早夜市、户外广告、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居民小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等整治提升活动。




    会议指出,一个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不仅直接关系到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也影响着城市的形象和投资吸引力。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属地管理、依法整治、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的原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整治与提升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重点解决城乡管理方面存在的脏乱差、停车秩序混乱等问题,全力以赴推进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提升活动有序开展。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自身责任,突出重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按计划进度高质量完成任务。二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上下一盘棋、一个调、一条心、一股劲,着力提高服务效率,真正形成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相关要求,要跟踪报道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提升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曝光影响和阻碍工作顺利推进的问题和现象。四要严格执法,长效管理。要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同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各县区政府、辽滨经开区,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融媒体发展中心,盘锦市政集团、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