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涛 副市长
工作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及港口建设、林业和湿地保护、城市综合执法、住房公积金、通信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兴隆台区政府,市通信管理办公室、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盘锦海事局。
个人简历:
男,汉族,1984年2月生,安徽淮南人,2008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中外政治制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