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市政府级副林长徐同连同志开展巡林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2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浏览次数:675次

  11月27日,市政府副市长、市级副林长徐同连带队到兴隆台区辽宁盘锦辽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巡林工作,并检查秋冬季森林和苇田防火工作。市林湿局局长侯军,兴隆台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区长郑学龙,盘锦监狱监狱长王长龙、鼎翔集团总经理杨林海、副总经理张德山参加。



  在盘锦辽河国家湿地公园现场,徐同连同志详细了解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用火管控、护林员(护林协管员)日常巡林巡查、防火物资储备、扑火器械维护、值班值守、隐患排查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并指出要严格落实林长制责任,认真履行各级林长职责,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徐同连强调,要充分认识森林苇田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严格落实火源管控各项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做好物资储备保障,细化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能迅速、高效处置突发火情。要加强隐患排查,落实好日常巡护、人员管控、可燃物清理、值班值守等常态化措施,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严密监测火情,全力做好防灭火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