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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新突破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新突破
2017年,盘锦市卫生计生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市委、市政府出台15个医改支持性文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在省政府召开的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盘锦市作经验交流发言。依托盘锦市中心医院建立的心电、检验、影像“三个远程会诊中心”获得广泛好评,刘延东副总理在《健康报内参》就盘锦市健康信息化建设作重要批示。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联系点经验交流会议上,盘锦市作经验交流发言。
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出台《盘锦市构建完善分级诊疗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组建6个医疗联合体。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达39.85%,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73.08%,县域内就诊率达47.76%。通过家庭医生牵手医联体,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做实医疗机构组合式签约服务,推动城乡基本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
全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日趋完善。近年来,盘锦市常住人口新农合参合率一直稳定在100%,2017年各级财政补助达人均450元。盘锦市被国家卫生计生委确定为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联系点,在县级公立医院按疾病分组支付方式改革基础上,在市中心医院实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拓宽大病保险覆盖面,实现城乡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全市参保人员转诊到省级和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即时结算。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出台《盘锦市“十三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大幅度降低市直6家公立医院检查检验收费标准。明确政府办医主体,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做实县级公立医院综合配套改革,叫响盘山县全省首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品牌。通过大数据分析综合评价各病种医疗费用情况,打压过度医疗、过度检查行为。市人民医院实现平稳过渡,门诊量、住院量和医疗质量稳步攀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不断健全。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成果。各级医疗机构全部使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通过挂网采购、带量采购等方式,推进药品和耗材的阳光采购。自2017年9月1日起,在药品流通领域全面实施“两票制”,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从2015年的42.7%降到2017年的33.3%。
全行业监管力度加大。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到县(区),只保留省级下放到市级并按要求不能下放的部分审批权力。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形成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实现网上审批。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制度,对295家公共场所、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学校卫生等进行专项整治。对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业、出具虚假证明等,进行行政立案处罚。(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