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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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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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我省医学教育改革的目标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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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18-03-02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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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医学教育改革的目标
发布时间:2018-03-02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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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为: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符合辽宁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满足健康辽宁建设需要。
具体可以分解为两个阶段目标:
一是从2018年起,全面建立以“5+3”为主体、以“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其中“5+3”指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3+2”指3年临床医学专科订单定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后服务基层。目前,这项工作已在深入实施。
二是到2020年,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得到完善,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等专业人才紧缺局面基本缓解,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技、健康养老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健康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逐渐建立,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事业与健康服务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