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雷霆治爆”百日专项行动
“9月底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欢迎群众积极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一次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5月16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从5月9日至8月20日,全市公安机关将开展为期100天的“雷霆治爆”百日专项行动,对举报有功的群众将给予重奖,对9月底前拒不投案自首的,将给予“重罚”。
这次百日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将快侦快破涉危涉爆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整顿吊销违法违规企业,清查收缴非法危爆物品。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行动深入开展,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由治安、刑侦等16个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雷霆治爆”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将重点对“2类重点从业单位,5个重点部位,3个重点领域,4种重点人员,5类重点行为”开展集中清查收缴和重点打击整治。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积极鼓励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并按照辽宁省涉枪涉爆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举报线索有功人员最高可获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