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盘锦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7〕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实施制造强市战略,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市长)
副组长:王永威(副市长)、索乐民(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梁建松(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辉(市经信委主任)、宋全明(市教育局局长)、刘吉广(市科技局局长)、崔建(市财政局局长)、何敏(市人社局局长)、袁宏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薇薇(市经合局局长)、杨凯(市商务局局长)、李勇(市环保局局长)、崔发林(市质监局局长)、毛延红(市国资委主任)、汪彦复(市地税局局长)、孙雨(盘山县县长)、李吉峰(双台子区代区长)、陈宝库(兴隆台区区长) 、葛立军(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主任)、马晓春(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中国制造2025盘锦行动纲要》实施工作,推动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研究部署全市制造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要工作等,加强对重要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晓辉(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