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7〕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3号),设立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处级),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整合的职责
1.将市民投诉中心相关职责整合划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将软环境建设相关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3.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的政府系统绩效考评相关职责整合划转至市政府办公室。
4.将市委办公室(市委督查室)承担的政府系统督查督办相关职责整合划入市政府办公室。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现督考合一,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3.加强和改进市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上级党政领导、机关各部门、外市领导以及外宾来我市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省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全市政务督查工作,负责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要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指导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市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做好市政府系统舆情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五大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协调组织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四)代管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市海防委日常工作,协助做好全市海防工作。
(十五)负责油地工作的统筹协调、油地信息交流与反馈,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县区的油地协调工作。
(十六)负责辽河油区各企业生产经营和勘探开发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油地经济融合、城市共建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安稳调度会议的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群体上访和信访突发事件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履行安全职责情况,协调驻盘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社会安全稳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九)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设置27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科
负责市政府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审核、计划、组织工作,承办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会议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内事活动安排服务及外事活动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公务接洽、政务活动总体协调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编辑《盘锦市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
(二)秘书二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会务、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工作计划和总结、会议纪要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印章、信函的管理和使用,承担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秘书三科
负责组织、协调“五大系统”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协调行政权力运行制度系统建设。负责指导、协调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负责民意诉求反馈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各级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四)文电科
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文文稿(含电报)的审核、送批及收文的分办、拟办、转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党政机要文电的分办、传阅、管理和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应归档材料的整理、归档,负责市政府印鉴管理,负责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印鉴制发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机要通信、机要传输工作,负责《盘锦市人民政府公报》编纂工作,负责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文电工作。
(五)综合一科
负责对发展改革、财税、监察、审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管理、商务、民族宗教、民政、旅游、体育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和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市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六)综合二科
负责对文化、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县域经济、农业和农村经济、海洋经济、林业和园林绿化、水利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和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市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七)综合三科
负责对工业经济、营商环境、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人防、环保、科技、安全生产、外事侨务等领域的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协调和督办,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活动的协调安排、业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的起草、核发,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件的督办和办理情况的反馈工作,负责市政府相关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负责市政府分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市政府分管领导政务服务工作。
(八)信息科
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资料的搜集、整理、编报、反馈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以及向省政府办公厅的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以及群众来信的办理工作。
(九)电子政务科
负责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网及相关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市政府系统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和开放利用,推进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外网应用建设,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统筹协调、整合利用全市政府网站资源,开展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标准规范。负责指导市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政务公开办公室
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指导规范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收集全市政务舆情,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地区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一)油地综合协调科
负责统筹协调油地工作;负责辽河油区企业生产运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与中石油及全国油城的沟通、联络。
(十二)勘探开发协调科
负责贯彻落实油气勘探开发政策法规;负责协调处理油田勘探开发相关事项;协助油田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负责油田勘探开发过程中突发性事件和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指导、协助县区开展油地工作。
(十三)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科
负责油地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油地社会资源融合、公共事业共享的推进工作;负责辽河油区各企业产业项目发展中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多种经营、石油装备及新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推进、协调服务工作。
(十四)人事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人员管理和有关联络工作。
市政府研究室:
(十五)综合研究科
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及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修改综合性讲话和报告等文稿,起草修改有关新闻和宣传材料。
(十六)综合改革科
负责对全市改革开放和重大政策制定等方面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负责相关会议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文字综合材料的起草、修改工作。
(十七)宏观经济研究科
负责市域经济运行、财税、金融、投资、消费、收支等宏观调控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有关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和研究,起草、修改相关会议领导讲话、文件等重要文稿。
(十八)产业发展研究科
负责对全市一二三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分析,负责相关会议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十九)社会管理研究科
负责全市社会建设、民生保障和城乡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负责相关会议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和修改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十)督查考核一科
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督查室(绩效考核办)内部做好上级政府重要会议、文件等作出重大决策部署的分解立项、督查考核及落实情况报告;负责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工作任务的分解立项;负责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通报、督查调研报告等综合性报告的起草工作;及时转交督查督办情况并纳入绩效考评结果;负责组织协调市政府督查室(绩效考核办)内部做好省政府督查考核迎检相关工作;负责编制督查工作计划等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十一)督查考核二科
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工作任务的分解立项、督查督办及情况反馈;负责省、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调研活动、现场办公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情况反馈;及时转交督查督办情况并纳入绩效考评结果;负责组织协调省政府专项督查迎检工作并汇总落实情况;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督查考核三科
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情况反馈;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督查督办及情况反馈;负责人民网网友留言(给省长、市长、县区长部分)的办理及情况反馈;负责企业二次投诉办理及情况反馈;负责民生实事的督查督办及情况反馈;及时转交督查督办情况并纳入绩效考评结果;负责协调省政府专项督查迎检工作并跟踪反馈情况;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十三)督查考核四科
负责对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制定市政府对部门绩效考评结果、实施方案及细则,并实施查验和考核;负责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全年各项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综合评定;负责完成省政府指标的分解、调度、督办、分析研判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省政府专项督查迎检工作并汇总落实情况;负责承接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分解、督查督办及汇总上报落实情况;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十四)督查考核五科
负责组织制定市政府系统绩效考评方案。负责对县区、经济区绩效考评工作,制定市政府对县区绩效考评结果、实施方案及细则,组织、指导、查验县区、经济区绩效考评工作;负责对县区全年各项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的综合评定;负责联动、专项等考核项目的规范、指导、查验及评估等管理;负责绩效信息化系统管理;负责政府系统绩效工作人员能力建设的培训;承担市政府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各县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外出报备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组织协调省政府专项督查迎检工作并汇总落实情况;负责配合完成市委工作实绩考核工作任务;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十五)应急值守科
牵头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办理向市政府、省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办理、反馈、督办领导同志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的批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协调处置全市各类突发事件,指导、检查、考核市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做好函电转办和衔接以及市政府重要会议、活动通知下达工作。
(二十六)应急保障科
负责指导全市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应急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处置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协调全市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十七)社会稳定与安全生产科
负责安稳调度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日常管理、统计、分析、汇总;负责组织重大政治活动及敏感时期的日研判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涉稳网络舆情监控及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体上访和信访突发事件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案件工作,协调驻盘部队和武警部队参加社会安全稳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审核、督促、检查安稳会及安稳调度会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督查指导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履行安全职责情况;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行政科。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人员编制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84名。其中: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5名(含市政府油田工作办公室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8名(含行政科科长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4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
市政府油田工作办公室2名副主任退休或转任后,其中1名职数转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数,另1名职数自然核减;行政科4名行政编制,定人定编,退一减一后,机构撤销,科长职数自然核减,编制由市编委办收回。
五、其他事项
(一)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油田工作办公室牌子。
(二)盘锦市海防委员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管,负责市海防委员会日常工作。主任由1名副秘书长兼任,专职副主任职数1名(副处级);兼职副主任2名,分别由盘锦军分区和市边防支队各派1名干部兼任,所需编制在市政府办公室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
(三)市政府研究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1名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职数1名(副处级)。
(四)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1名副秘书长兼任,副主任职数2名(副处级)、副处级督查员职数1名。
(五)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专职副主任职数1名(副处级)。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