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9 浏览次数:1142

盘政办发〔2018〕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鉴于原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聘期已届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市政府决定重新聘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法律顾问

  

  (一)人员组成

  

  王威(辽宁国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方皓(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权(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锡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帆(辽宁双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占领(辽宁仁同律师事务所主任)、闫海(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浩〔辽宁泰来(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学(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西云(辽宁许传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达(辽宁中康律师事务所主任)、侯德生(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凤荣(辽宁盛达律师事务所主任)、解学国(辽宁双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期为3年(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0日)。

  

  市法律顾问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法律顾问的审核和评价工作;负责提出法律顾问调整意见。

  

  (二)主要职责

  

  1.负责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负责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3.负责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执行和信访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4.负责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

  

  5.负责审查以市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6.负责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7.负责政府指派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二、法律专家库

  

  (一)人员组成

  

  王威(辽宁国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洋(辽宁浩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赞(大连海事大学教师)、王方皓(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权(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声(辽宁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锡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毛小达(辽宁双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帆(辽宁双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占领(辽宁仁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大伟(辽宁大学教师)、刘佳奇(辽宁大学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刘琳琳(辽宁仁同律师事务所律师)、闫海(辽宁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传恩(辽宁许传恩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密文(辽宁光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杜浩〔辽宁泰来(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岩(辽宁大学法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李文学(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嘉明(辽宁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凌云(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涌(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坤(辽宁鹤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西云(辽宁许传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亚民(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国忠(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鑫(辽宁利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显文(大连海事大学教师)、赵琳琳(辽宁油海律师事务所主任)、胡晓达(辽宁中康律师事务所主任)、侯晓蕾(辽宁大学教师)、侯德生(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夏丽芙(辽宁向海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凤荣(辽宁盛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岗(辽宁辽河律师事务所律师)、阎铁毅(大连海事大学教师)、韩树伟(辽宁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解学国(辽宁双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法律专家库成员聘期3年(自2018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0日)。

  

  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原则上在法律专家库中产生。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可以根据需要利用市政府法律专家库资源。市法律顾问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法律专家库成员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二)主要职责

  

  1.负责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

  

  2.负责重大改革方案的法律论证;

  

  3.负责依法行政、政府立法、复议应诉等方面的法律咨询;

  

  4.负责参与重大经济项目、协议、合同等涉法事务;

  

  5.负责其他涉法事务。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