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10〕6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0-12-13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10〕6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盘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按照《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第239号令)要求,市政府决定调整盘锦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蹇彪(代市长)
副组长 陈斯来(副市长)、孙波(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王宁(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庆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邢越(市编办主任)、郭树林(市监察局局长)、王岩(市财政局局长)、王贺广(市审计局局长)、王秀英(市司法局局长)、朱中国(市信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王宁(兼)。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