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办发〔2009〕7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建筑业产值分解任务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09-11-18 | |
主 题 词: |
盘政办发〔2009〕7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建筑业产值分解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实现做大做强目标,根据《关于加强全省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建发〔2009〕16号)和《关于下达2009年建筑业产值分解任务的通知》(辽住建发〔2009〕14号)要求,现将我市2009年建筑业产值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业发展,充分认识建筑业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把分解任务指标列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同时,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强化措施,通力合作,确保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每月30日前要将建筑业产值指标完成情况分别报送市统计局、市建委。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