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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06〕2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0-08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06〕21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08 浏览次数:14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四日


        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4〕45号)和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置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建制。盘锦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做好规划、指导和协调工作,组织、检查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实施。

    (二)拟定市政府法治建设规划,研究拟定年度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计划和中长期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审核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及调查论证;承办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涉及法律问题的政策性文件和有关行政行为、行政合同、行政措施的合法性审查论证;调查研究地方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情况,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议。

    (四)承办省政府交办法规、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解释工作,组织清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编辑出版地方规范性文件汇编。

    (六)受市政府委托,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协调政府部门之间涉及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争议,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

    (七)依法确认执法主体资格,理顺执法责任。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统一管理全市行政执法证件。

    (八)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及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政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组织调查,依法认定。

    (九)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联系、协调仲裁机构工作。

    (十)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十一)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宣传;指导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的法制工作,负责政府法制工作信息综合、交流和政府法治建设的统计工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有关行政法律方面的咨询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法规科

    负责拟定市政府法治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以法制办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负责拟定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对市政府确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进行考察、论证;按时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对有关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组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和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

    (二)政府法制监督科

    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检查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实施。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协调县、区和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行政执法矛盾和争议;审查行政执法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件;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省政府备案及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负责县、区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机构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的统一管理工作;承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和查处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处罚统计工作。

    (三)行政复议应诉科

    负责受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承办行政诉讼案件,受市政府委托出庭应诉;负责市政府行政法律事务的咨询、服务,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联系协调仲裁机构有关事宜。

    (四)调研指导科

    负责市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信息综合、交流和统计及有关行政法律方面咨询工作;研究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涉及政府行为及政府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调查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中存在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机关自定事业编制3名,老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主任职数1名,副主任职数2名;职能科室科长职数4名,副科长职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