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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16〕40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08-19
主 题 词:

盘政发〔2016〕40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19 浏览次数:389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现代化,引领我市全面转型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19号)和《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引领全面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盘委发〔2016〕9号)要求,现就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充分利用我市农业资源,拉长农业产业链,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切实增强农业经济整体实力,推动农业实现引领我市全面转型发展的重要支撑。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抓住中央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一系列政策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要求,立足传统加工与特色加工同时推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为重点,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竞争力,为推动全市农业供给侧实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结构性改革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农为本、转化增值。立足特色农业资源优势,尊重企业和农户主体地位,完善保障农民合理受益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村分工分业,着力构建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实现农业多重增值和农民多重增收。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作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

    坚持绿色加工、可持续发展。以发展营养安全、绿色生态、美味健康、便捷实惠的食用农产品加工为优先领域,建设全程质量控制、清洁生产和可追溯体系,大力发展农产品循环产业。

    坚持集聚发展、融合互动。以产业集聚区建设为载体,引导资源要素向优势农产品和优势区域集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打造集专用品种、原料基地、加工转化、现代物流、便捷营销为一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坚持项目支撑、龙头带动。以推进项目建设为抓手,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项目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坚持改革创新、开放合作。鼓励引导企业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开展技术攻关和创新,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市场竞争能力。瞄准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立足市场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消费需求,以龙头企业为主体,构建核心企业集群,重点发展有比较优势和有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业,发挥规模效益。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取得突破性进展,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显著增强,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特色产品品牌初步形成,农民组织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市场体系健全完善,形成“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主体组织化、管理规范化、销售网络化、农民职业化”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形成销售收入过千万元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30家,农业产业化组织在全市农户中的带动面达90%以上。

    ——创省级及以上名牌农产品达到30个,国家级著名品牌或驰名商标达到5个,“三品一标”市场占有率达到55%以上,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9%以上。

    ——重点把高升现代农业示范区打造成省级标准的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培育出销售收入过3000万元的加工型、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10家。

    ——引进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项目10个。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农产品加工业布局

    1.优化区域布局。在太平、西安、新生、平安等乡镇重点建设绿色和有机稻米生产基地;在古城子、坝墙子、沙岭等乡镇重点建设富硒绿色稻米生产基地;在西安、坝墙子等乡镇重点建设有机猪、绿色安全猪生产基地;在古城子、沙岭等乡镇重点建设肉鸡生产基地;在高升、得胜等乡镇重点建设蛋鸡生产基地;在清水、平安、西安等乡镇重点建设肉鸭生产基地;在胡家、甜水、大洼三角洲、二界沟等乡镇重点建设水产品生产基地;在高升、新兴、太平、唐家、胡家、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等乡镇重点建设蔬菜生产基地;在新兴镇重点建设食用菌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县政府)

    2.加强专用原料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粮油示范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多种形式规模化经营。大力推行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加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发挥盘锦区位和逐步显现的港口优势,用好用足以港口为核心的对外开放新平台。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探索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原料种养植(殖)场备案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县政府)

    3.提高产业加工度。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体,依托各区域优势农产品资源和“一县一业”示范县建设,分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延长粮油、畜禽产品、果蔬、水产品、现代种业等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条。粮油加工业重点以水稻深加工生产有机、绿色优质大米为主,开发生产大米饮料、大米粉等精深加工系列产品;畜禽产品加工业重点以绿色、有机优质猪深加工为重点,提高肉鸡、鸭、鹅、牛、羊等工厂化屠宰集中度,大力发展预冷肉、小包装、细分割、便携带的鲜肉制品和多品种、系列化、全营养、精包装、易贮存的熟肉制品;水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优质鱼、虾、蟹、贝、藻和海蜇等产品的精深加工,研究开发制成优质鱼粉、鱼片、鱼罐头、烤制品、调味制品等;蔬菜产品加工业重点研制开发技术含量高的低温脱水蔬菜、速冻蔬菜、保鲜蔬菜、蔬菜汁、蔬菜粉等精深加工产品;果品加工业重点开发科技含量较高的植物蛋白饮料、果汁果肉饮料、果蔬混合饮料等深加工新产品;食用菌加工业重点开发低温干燥、脱水保鲜、速冻冷藏、盐渍制罐等特色食用菌深加工制品;芦苇加工业重点开发高档苇编工艺品、药材、饲料、饮料、建材等加工产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各区县政府)

    (二)加快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区建设

    1.加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尽快建成一批设施完善、装备精良、生产高效、环境优美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并使其成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促进产业聚集和整合,使园区成为企业孵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人才交流的重要平台。重点加大高升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大洼区辽河三角洲食品工业园区等现代农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力度,努力将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成为高效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产品加工集聚区。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反哺农业,或者直接投资建立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和高效农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合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各区县政府)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为核心,以农业园区为载体,发展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展外贸领域。实施“请进来”战略,引进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整体水平。优化农业对外开放环境,制定、完善鼓励外商投资优惠政策。各级政府和涉农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责任制,落实到人,明确工作目标,全方位进行招商。(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市经合局,各区县政府)

    (三)大力培育龙头企业

    1.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农产品加工业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以现有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集团。实施政府扶持,集体、个人、合资、外资共同参与,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对重点龙头企业和产品在信贷、税费、用地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促其尽快“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2.建立企业与农民紧密联结机制。加强大型综合性现代化农产品交易中心和大型专业性批发市场建设,加大对农产品流通节点冷链设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室(站)建设及检验检测费用的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和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支持供销合作社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巩固和完善“合同帮农”机制,为农民和涉农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纠纷调处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畜牧兽医局、市法制办,各区县政府)

    (四)实施品牌战略

    1.强化质量管理。根据农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标准、质量体系。适应现代管理体系的要求,把农产品加工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轨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的清洁生产、节约生产、安全生产,努力使生产经营每个环节都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率先执行国家制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完善企业标准,有条件的要实行国际标准,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内外销“同线同标”生产,开拓国内中高端市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林园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质监局、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县政府)

    2.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争创品牌企业、名牌产品等。支持协会、企业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申报和保护工作,打造地域品牌、区域品牌,参加和支持相关部门组织的品牌价值评价等工作,扩大大米、河蟹、泥鳅、碱地柿子等盐碱地系列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进出口贸易,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以我市被国家命名为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为契机,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充分利用我市部分品牌大米、蔬菜、猪肉、水产品已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为有机食品的声誉,开展多种形式的品牌展示、推介和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大米、蔬菜、生猪、肉鸭、河蟹、文蛤、对虾等绿色、有机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农委、市畜牧兽医局、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区县政府)

    (五)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以企业科技创新为核心,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和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等研发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2.加强检验检测平台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平台,引入高标准第三方检验平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进入国内外市场、产品研发、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提供服务和咨询。(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委)

    3.加强农产品营销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冷链物流企业建设肉类、水产品、果蔬冷库低温配送处理中心和全程监控、追溯与查验系统,更新粮库相关配套设施和冷链运输车辆及制冷设备,提高粮食、肉类、水产品、果蔬等流通率。依托金社裕农镇村连锁超市网络优势,完善市、(区)县、镇、村四级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依托淘宝中国大洼馆和阿里巴巴农特产品溯源全国首家试点县,在全省和全国领先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盘锦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金融办、市畜牧兽医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负责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日常工作。各区县、经济区也要相应调整完善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二)强化政策扶持

    认真落实中央及省有关扶持农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农民为主、政府扶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整合各有关项目资金向发展农产品加工倾斜。市、县财政要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发展的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人才培养、产品认证、品牌创新以及市场主体构建、信息网络建设、新技术研究推广等。金融部门要拓宽信贷资金支农渠道,支持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农行“惠农贷”产品,要将农产品加工企业及项目做为重点投放对象。(责任单位: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三)建立考核制度

    市政府将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市农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相应的考评量化指标和考评办法。加强工作考核,每年对全市农业品加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区县、经济区以及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予以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经济区管委会)

    附件:盘锦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8日     


附件

    盘锦市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孙占明  副市级干部

    成  员:王晓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梁建柏  市农委主任

            袁宏志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史  伟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张  忱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杨文森  市科技局副局长

            崔  建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士库  市经信委副主任

            李长磊  市住建委副主任

            马延东  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宝海  市水利局副局长

            尹  韬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素莲  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克刚  市质监局副局长

            董云飞  市食药监局副局长

            杨  光  市金融办副主任

            常  建  市林园局副局长

            詹兆义  市沿海办副主任

            齐绍斌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大山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忠政  盘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王静波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周  满  市法制办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梁建柏(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