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市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16〕3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08-12
主 题 词:

盘政发〔2016〕3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8-12 浏览次数:259

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更加积极、合理、有效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打赢下半年招商引资攻坚战,以优质项目扩大有效投资、壮大经济总量、推动结构调整,为“十三五”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现就今年后五个月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招商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五大发展理念”、“四个着力”为统领,以“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四个一号”重点工作实施为引擎,抢抓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一带一路”倡议机遇期,为建设世界级的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国内领先的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国际重要湿地旅游目的地,坚持专业化精准招商,强化项目跟踪和考核机制,着力“谋划一批、洽谈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促进招商引资总量扩张、结构优化、质量提高。

    (二)工作目标。2016年,全市实现招商引资签约注册项目300项,其中:工业项目190项,外资项目35项,1亿元以上项目150项,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亿元。

    ——区县、经济区工作目标

    双台子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40项,其中:工业项目30项,外资项目4项,1亿元以上项目20项,投资总额不低于65亿元。

    兴隆台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60项,其中:工业项目36项,外资项目7项,1亿元以上项目30项,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亿元。

    大洼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60项,其中:工业项目36项,外资项目7项,1亿元以上项目30项,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亿元。

    盘山县实现签约注册项目60项,其中:工业项目36项,外资项目7项,1亿元以上项目30项,投资总额不低于100亿元。

    辽东湾新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76项,其中:工业项目50项,外资项目9项,1亿元以上项目38项,投资总额不低于130亿元。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4项,其中:工业项目2项,外资项目1项,1亿元以上项目2项,投资总额不低于5亿元。

    ——经济园区工作目标

    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实现签约注册项目26项,其中:工业项目22项,1亿元以上项目13项,投资总额不低于40亿元。

    盘锦高升经济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12项,其中:工业项目8项,1亿元以上项目6项,投资总额不低于20亿元。

    红海滩湿地旅游度假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6项,其中:1亿元以上项目3项,投资总额不低于10亿元。

    大洼临港经济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30项,其中:工业项目26项,1亿元以上项目15项,投资总额不低于50亿元。

    辽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30项,其中:工业项目26项,1亿元以上项目15项,投资总额不低于50亿元。

    盘锦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签约注册项目32项,其中:工业项目28项,1亿元以上项目16项,投资总额不低于50亿元。

    ——市直相关部门工作目标

    市台办推荐签约注册台商投资项目6项;市经信委推荐签约注册《中国制造2025》、京津冀产业转移制造业项目6项;市科技局推荐签约注册研发机构、高新科技项目4项;市农委推荐签约注册农业产业化项目3项;市商务局推荐签约注册服务业项目3项;市文广局推荐签约注册文化产业项目2项;市旅发委推荐签约注册旅游产业项目4项;市经合局推荐签约注册项目6项。

    各区县、经济区,经济园区及市直相关部门第三季度须完成全年指标任务的60%以上。

    二、强力开展招商工作

    (一)高标准策划包装项目,实施精准招商。整合全市、区县和经济区力量,吸纳专家、学者及企业家参与组建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高科技产业、装备制造产业、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五个重点产业研究小组,深入研究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把握国际产业发展规律,分别围绕各自产业形成产业调研报告,并围绕20个重点领域策划包装500个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项目。其中,石化及精细化工项目150个,装备制造项目150个(铝制品深加工项目50个),旅游产业项目100个;文化、金融等服务业新业态项目100个,形成招商专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活动。

    (二)科学划分招商区域,实施定向招商。国内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境外以日韩、新加坡、德国和台湾等为重点开展区域定向招商。

    1.国内招商

    省内:充分发挥盘锦地处辽宁“三大板块”重要节点及出海通道的区位优势,强化与各板块城市联动发展,形成功能互补、共享共赢的发展格局;

    东北地区:积极对接黑龙江、吉林优势龙头企业,实现装备制造、汽车零配件、精细化工、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的就近配套和集群化发展;

    “京津冀”地区:重点围绕产业规模化,积极与北京、天津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拓宽与大国企、大央企的联络渠道,大力开展信息对接和项目承接;

    “长三角”地区:充分发挥驻点优势,加强与产业园区的资源共享与合作,大力引进高新技术领域项目;

    “珠三角”地区:重点针对发达的城市经济、金融经济体系,对接产业龙头企业,努力在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科教服务项目寻找结合点。

    2.境外招商

    港澳台地区:重点针对香港现代服务业和台湾精细化工、智能制造等领域,充分利用已在盘投资企业优势,实现“以商招商”;

    亚洲地区:通过各种经贸活动,加强与韩国驻中国商会、KOTRA、日本日中经济贸易中心、新加坡企业发展局等机构的联系,重点引进装备轻量化产业、物流产业、电子产业、农业产业、高端服务业项目;

    欧美地区:重点围绕乙烯下游、功能聚合物和高新材料、精细化工及医药中间体项目,开展与跨国公司产业对接。同时,加强域内企业与美国休斯顿高端石油装备制造企业、德国高新技术类隐形冠军企业的双向互动,开展国际技术合作。

    在上述招商重点国家和地区要精心策划和组织系列招商引资活动。

    国内重点活动:8月末在北京召开承接非首都功能产业转移招商推介会;9月中旬在长三角地区召开化工产业主题招商会;10月末在北京召开以央企、国企为主的招商座谈会;11月份在珠三角地区举行1次招商活动;12月份举办1次长三角招商活动。

    境外重点活动:8月、10月分别赴台湾2次;组织韩国、新加坡出访各1次;年底前开展欧美招商区域“走出去”活动2个批次。同时,针对台资项目,开展无人机产业园等专题“请进来”招商活动。

    各区县、经济区、经济园区要精心准备、超前行动,提前围绕活动推进项目。坚持“大活动开路、专业小分队跟进”的理念,各专业小分队要围绕重大招商活动洽谈项目和市长会见项目,开展高密度、高频率“走出去”活动跟踪推进;要积极参加国内外重大专业会展活动,依托国内外各类社会组织举办的年会、峰会、论坛;依托国家部委、各级政府、央企驻外机构及各级专业性、综合性会展等平台及其资源,找准切入点,开发新客户,滚动储备一批项目。同时,积极将项目总经理、董事长等客商“请进来”考察洽谈。

    (三)结合产业定位,开展主题招商。各区县、经济区和经济园区要结合产业定位开展主题招商。双台子区围绕精细化工、现代旅游服务业;兴隆台区围绕石油装备制造、文化创意产业和科技孵化;大洼区围绕临港装备制造、民俗旅游、现代农业和“红海滩+”;盘山县围绕化工新材料产业、现代物流业;辽东湾新区围绕临港物流、石化及精细化工、铝材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围绕生态旅游、纸制品生产等开展主题招商。同时,各乡镇要围绕设施农业、手工艺和民宿旅游等开展主题招商;各街道要围绕楼宇经济、服务业、休闲娱乐养老等开展主题招商。

    年底前着力推进一批重点项目签约注册。双台子区重点推进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4万吨/年水溶性蜡溶液、研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高端试剂等一批项目;兴隆台区重点推进北京仁光科技有限公司智能交互大屏幕、大庆百申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电讯仪一体化撬装系统等一批项目;大洼区重点推进北京铁正有限公司中莫木材加工产业园等一批项目;盘山县重点推进正新子午线轮胎生产、上海快捷快递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等一批项目;辽东湾新区重点推进天大精益科技有限公司智能装备产业园、北京中科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遥感技术研发展示等一批项目。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各自领域,瞄准世界500强、行业百强,确定重点招商区域和目标。

    (四)坚持定期会见,开展拉练检查。坚持市长“会见日”活动,对市长会见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库,对项目实行“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和调度。坚持“周调度”、“月通报”。8月中旬召开全市招商大会,分析研判全市招商工作形势,分解落实任务。9月和12月开展2次项目拉练活动,实地查验重点项目,并对拉练情况予以通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要素保障,促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程序和标准,合理确定项目用地供地规模。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对列入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实行“点供”。鼓励楼宇经济和标准化厂房建设,提高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率。深入研究中央7号文件和国务院28号文件精神,加大项目、政策、资金的争取力度,切实落实国家、省出台的投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并积极研究创新招商项目建设用地、行政事业性收费、企业投资效益及准入服务、高端人才创业等优惠政策,重点引进启迪之星等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私募基金等,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引进项目所需的各类人才,为项目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加强科技孵化、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服务功能,为创新提供低成本、全方位、一站式服务。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项目承载能力。加快完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信、消防、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促进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向区县、经济区、经济园区倾斜,协调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及公用事业项目予以信贷支持,大力提升区县、经济区、经济园区要素资源吸附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对周边辐射带动能力。

    (三)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招商项目推进机制。建立推进招商项目专人负责制度。成立市招商项目推进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作为本部门推进招商项目的唯一承办人和责任人,凡是推进项目落地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均由该责任人负责协调落实。建立市领导包保重大项目制度,成立对应的协调服务推进小组,建立包保机制。严格落实各区县、经济区、经济园区招商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分层级、分重点、分行业包保本区域重点招商项目。实行重点项目代办制度。各区县、经济区和经济园区等项目主体单位要指定项目专员在项目进驻阶段、开工准备阶段、项目建设阶段为推进项目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

    (四)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各区县、经济区要结合机构改革,尽快完成招商队伍组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力量配备,使层次高、思路新、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向招商队伍聚集。特别是各经济区、经济园区要保证有专门从事招商工作人员。市经合局要组织3期专业化招商培训,分批培训招商人员,进一步提升招商队伍的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有拼劲、有韧劲、有干劲的专业招商人才队伍。各区县、经济区和经济园区要切实保障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四、强化考核奖惩机制

    (一)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目标。各区县、经济区、经济园区是本地区招商引资的主体,行政“一把手”是本地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行政“一把手”是本行业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各主要领导要切实重视招商工作,亲自出征、洽谈、对接项目,亲自到项目单位协调解决问题。各区县要层层分解落实指标,将指标分解落实到街道(乡镇)、责任人。

    (二)强化结果运用,实施考核奖惩制度。招商引资项目实施100分制考核,其中:项目数量指标50分、工业项目指标10分、1亿元以上项目指标10分、投资总额指标30分。对全年完成各项招商考核任务的区县、经济区、经济园区及相关部门予以适当奖励。对存在项目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严格执行领导约谈问责制,由分管副市长约谈区县、经济区分管领导;对约谈2次仍无明显成效的,由市长约谈区县、经济区主要领导。同时,将招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优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定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