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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15〕3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对上争取试点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08-17
主 题 词:

盘政发〔2015〕3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对上争取试点示范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08-17 浏览次数:871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的重要机遇,以争取试点示范为抓手加强对上争取工作,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对上争取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称号,是一个城市和地区的对外窗口和金字招牌。当前,紧紧抓住国家政策窗口期,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争取工作,对于准确把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重要战略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密切我市与国家、省的沟通联系,加强互动衔接;争取更多国家、省政策支持,提升重点工作水平,推动盘锦转型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重点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为抓手,进一步巩固全市重点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已形成的综合优势,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的有利机遇,全面加强对上汇报沟通,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省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各项工作提档升级,通过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有效发挥辐射集聚示范带动效应,促进创业创新、要素集聚、产业提升,推动盘锦转型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全市重点抓好5类,37项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争取工作。

    1.综合改革类(8项)

    (1)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示范市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2)全省简政放权试点市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编办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实质性进展。

    (3)全省国营农场体制改革试点市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农委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实质性进展。

    (4)国家供销社改革创新试点市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底成为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市。(已被列为全省综合改革试点市)

    (5)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市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农委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8月底前成为试点市。(已被列为全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市)

    (6)大洼县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大洼县政府

    工作要求:力争2016年底前成为改革试点。

    (7)全国和省债务管理试点市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建投公司、市土储中心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8)全省社会保险城乡统筹试点市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2.产业发展类(7项)

    (9)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10)“中国制造2025”试点市

    负责领导:王永威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11)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旅发委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突破性进展。

    (12)省级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农委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突破性进展。

    (13)盘山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农委

    工作要求:2016、2017年继续成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2015年已被列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

    (14)全省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示范市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已被列为全省肉菜流通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

    (15)全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示范市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已被列为全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试点)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类(12项)

    (16)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

    负责领导:刘志虹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

    工作要求:力争2016年入选。

    (17)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市

    负责领导:王永威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18)国家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市或全省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市

    负责领导:刘志虹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取得突破性进展。

    (19)全国和全省棚户区改造示范市

    负责领导:刘志虹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底取得实质性进展。

    (20)全国和全省城乡燃气工程一体化示范市

    负责领导:刘志虹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21)全国和全省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试点市

    负责领导:刘志虹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底取得突破性进展。

    (22)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或示范市

    负责领导:刘志虹

    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底取得突破性进展。

    (23)全国和全省全域客运公交一体化试点市

    负责领导:王庆良

    牵头单位: 市交通局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24)国家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文广局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工作要求:力争2017年底取得示范区称号。

    (25)全省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试点市

    负责领导:潘元松

    牵头单位:市卫计委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26)全国绿色交通示范市

    负责领导:王庆良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底取得突破性进展。

    (27)国家“宽带中国”示范城市

    负责领导:臧宝宁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通信办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获得“宽带中国”示范城市试点。

    4.生态环保类(6项)

    (28)国家和省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市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农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底取得突破性进展。

    (29)全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试点市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底取得突破性进展。

    (30)全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市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辽河口保护区管理局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底取得实质性进展。

    (31)全国退耕还湿示范市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辽河口保护区管理局

    工作要求:力争2016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32)国家海岸整治试点

    负责领导:孙占明

    牵头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工作要求:力争2016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33)国家和省城市污水处理中水再利用试点市

    负责领导:刘志虹、王庆良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住建委

    工作要求:力争2015年底取得突破性进展。

    5.创业创新类(4项)

    (34)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

    负责领导:王永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工作要求:力争2016年获得国家试点称号。

    (35)全省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委、市人民银行、营口海关驻盘锦办事处、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36)全国和全省“互联网+”试点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人民银行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37)全国或全省新兴产业双创示范基地

    负责领导: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工作要求:2015年底取得积极进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各位分管领导主动作为、以上率下,带领分管部门,积极协调,全面争取国家、省予以更多政策上的支持和工作上的肯定。各部门一把手要切实担起责任,亲自抓、亲自跑,多协调,多调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细化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既定的任务目标,细致谋划、深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密切跟踪国家、省政策动态,加强对上沟通对接,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确保每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于已获得上级相关政策支持或已申报的,要巩固成果、提升层次,尽快取得成效和新突破;对于工作基础好、已基本具备申报创建条件的,要抓紧上报争取,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新近提出、需要谋划准备的,要找准切入点,深入研究对接,尽快取得积极进展。

    (三)全面创建争取。各县(区)、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都要以对上争取示范试点为抓手,瞄准国家、省政策导向,着力提升本地区、本行业重点工作水平,不断争创新的发展优势,积极申报创建各级各类试点示范,带动各项工作和政策争取全面上水平、上台阶。

    (四)积极协同配合。各县(区)、经济区、各相关部门都要从全市发展大局出发,相互配合,互相支持,齐心协力,切实形成对上争取工作的强大合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五)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完善科学的管理和评估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按照国家、省政策走势和实施进度,适时调整完善,确保工作科学、规范、有效推进。

    (六)强化督查考核。市人社局负责此项工作综合协调,做到月调度、月通报,并纳入市政府考评体系之中,细化考核标准,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密切抓好跟踪督查通报,对落实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丧失重要机遇、贻误工作的要予以问责。


    附件:盘锦市对上争取试点示范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略)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