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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09〕1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2009年度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07-28
主 题 词:

盘政发〔2009〕1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2009年度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8 浏览次数:16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2009年度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求,现就我市2009年度市政府绩效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理调整评估内容

    2009年,市绩效评估办依据《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对指标体系进行局部调整,充实完善相关指标,保持指标体系的总体稳定,保持与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同步运行。

    县区政府责任目标克服单一以经济指标权衡的弊端,既包括标志经济发展的GDP、财政税收、投资消费等指标,也包括政府公共服务、节能减排、社会和谐等社会全面发展指标。2009年加大对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节能减排、民生等指标的考核力度,体现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经济和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市直部门的责任目标分为:省政府对各市政府考核指标;市直部门自身主要业务工作目标;市政府年度重点经济工作和重要工作部署中确定的由市直部门承担的指标。

    二、突出重点指标的考核权重

    2009年,加大对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的考核力度,其指标权重由原来合并在一起200分提高到450分,其中项目工作150分,招商引资域外、境外各150分,由原来合并在一起占考核总分的12%提高到占考核总分的26%。

    为保证招商引资和项目工作权重在总分中的稳定比例,将处理投诉事件由原来的100分调整为50分,将公务员队伍建设、政务公开、行政执法责任制由原来的100分、50分、50分调整为零权重,作为扣分指标。

    为了确保政令畅通,强化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督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大厅即时办结率,将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的督办和规范窗口服务工作的考核权重由原来的扣100分封底增加为扣200分封底。

    三、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和评价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机制。继续坚持人事部门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分兵把口的评价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市政府督察室、市经委、市外经贸局、市安监局为联动考核部门,加强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督办、招商引资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跟踪问效。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估体系。2009年,省政府将对绩效评估体系进行个别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绩效评估中将招商引资工作从发改委的项目工作中分离出来,作为独立重点指标,其中域外招商引资由市经委负责考核,境外招商引资由市外经贸局负责考核;增加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作为对各部门的考核指标,由市安监局负责考核;增加政府重点工作落实督办、各部门领导干部执行政府会议纪律情况的考核指标,由市政府督察室负责考核;增加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和受处分刑罚的公务员奖惩赋分权重;增加对规范窗口服务的考核扣分权重。通过完善调整,使绩效评估工作更加贴近经济建设步伐,树立政府勤政高效的新形象。

    四、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绩效评估办法

    (一)狠抓重点指标评估。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加大赋分权重的同时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半年进行拉练检查,年终联合组织考核验收制度,并严格按考核办法兑现奖惩,及时发现目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市政府准确决策提供依据。建立跟踪督办制度,为确保省市各项绩效评估指标的圆满完成,市绩效评估办在加强重点指标评估的同时,市政府各分管领导每季度召开一次分管部门指标执行情况形势调度会,分析所分管部门承担的省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在全省各市同行中排名位次,研究制定赶超目标,确保所分管部门不出现后5位的排名位次。市绩效评估办在跟踪考核的基础上于9月份组织一次承担省政府工作指标完成情况调度,并将调度结果于10月初向市政府绩效评估领导小组汇报,与各联动部门齐抓共管,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年底市绩效评估办组织相关联动评估部门,集中开展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完成市政府绩效评估任务情况考核验收,以减少考核环节,减轻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多头应对考核的压力。

    (二)继续强化绩效评估结果的使用。认真贯彻《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盘政发〔2008〕9号)精神,对未完成年度责任目标及承担省政府绩效评估单项指标排名后5位的县区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不得评为优胜县区和单位,取消其领导班子年度评优资格。

    (三)不断探索更加科学的绩效评估手段。认真总结绩效评估工作经验,对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估办法要一以贯之推进落实。积极引进运用现代化的绩效评估手段,学习借鉴外地绩效评估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使我市的绩效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五、进一步强化对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和检查

    市绩效评估办会同市经委、市外经贸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科学严谨地提出招商引资项目认定办法和归属部门的界定标准,及时准确对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做出正确评价,避免和杜绝弄虚作假,掺杂水分的现象发生。研究建立以网络平台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调度和考核的方法,使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及时了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

    附件:2009年度联动考核部门赋分标准.doc

                                          市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