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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发〔2015〕1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楼宇经济发展六年行动计划(2015年—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5-02-27
主 题 词:

盘政发〔2015〕11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楼宇经济发展六年行动计划(2015年—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27 浏览次数:151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盘锦市楼宇经济发展六年行动计划(2015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   

 

盘锦市楼宇经济发展六年行动计划
(2015年—2020年)

    楼宇经济是利用区域内新开发楼盘和闲置用房,通过出租、售卖、合作等方式,引进现代服务业企业和都市型工业,培育新税源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经济活动,以集约型、高密度为特点。发展楼宇经济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调结构、稳增长”建设滨海新盘锦的有效举措。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楼宇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全市服务业快速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小巨人企业和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盘委发〔2015〕5号)精神,结合我市楼宇经济实际情况,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发展业态先进、特色突出、配套完善、效益显著的商务楼宇为目标,加大楼宇的开发建设、改造、转型升级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做大楼宇规模、做优楼宇特色,全面提高楼宇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1.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市场配置的原则。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统筹资源,优化环境,完善规划布局,创新方法和服务措施;要以市场机制为手段,坚持因地制宜,楼宇经济的产业布局要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商务氛围、区位交通、配套设施等方面相适应;要充分调动开发商和楼宇业主的积极性,引导其加快开发建设或改造升级,完善楼宇功能定位,走特色化、专业化的楼宇经济发展道路。

    2.坚持盘活存量、开发增量、完善配套的原则。鼓励楼宇业主或经营主体对现有商务楼宇进行改造升级,引进具有一流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升商务楼宇管理品质和智能化水平;引导企业对现有闲置楼宇根据其区位交通等资源优势进行二次开发,完善功能,改造成为商务楼宇;要对新建商务楼宇项目做好规划设计和功能定位,全力推进项目建设速度。

    3.坚持因楼制宜、扶强扶特、集中集聚的原则。要结合各功能板块的资源特点和产业定位,以打造“亿元楼宇”、“特色楼宇”为抓手,按照“一楼一业”、“多楼一业”或“一楼多业”等模式,鼓励集中开发建设或改造升级,形成集聚效应。

    4.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原则。以县区、经济区为主体,明确工作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市直部门指导和监督职责,健全考评体制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稳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一)发展目标

    经过几年的努力,全市建成多个亿元楼宇经济发展示范区块,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实现楼宇布局科学化、业态品牌化、集聚专业化、质量规模化,楼宇经济规模和实力大幅提升,使楼宇经济成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2015年,全市力争发展楼宇面积17.1万平方米,入驻楼宇企业878户,吸纳就业人数5200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2.5亿元。到2017年,全市力争发展楼宇面积53万平方米,入驻楼宇企业1600户,吸纳就业人数1.2万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4亿元。到2020年,全市力争发展楼宇面积127万平方米,入驻楼宇企业2800户,吸纳就业人数4.3万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6亿元。

    (二)重点任务

    1.加强规划引导

    各县区、经济区要结合本行动计划加快编制本地区楼宇经济发展布局规划,以规划引导楼宇经济科学有序发展。规划要根据“五点”城市带空间布局和“双城双核”发展战略, 按照“布局合理、产业集聚、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发展格局要求,适度超前,做好功能定位和优化,避免同一区域楼宇同质化竞争或重复建设,要强化楼宇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建设,为楼宇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2.加快楼宇建设和改造

    各县区、经济区要加大楼宇的开发建设、改造升级和优化提升力度,要摸清底数、精心组织,以项目化方式有力有序推进,切实做大楼宇总量、做优楼宇质量。

    一是加大开发建设力度。把楼宇建设作为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前提,创新楼宇开发建设理念,提高楼宇建设档次,高标准建设一批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高端特色商务楼宇,为楼宇经济大发展提供平台保障。根据目前住宅市场现状,可将一批住宅用地调整为商务楼宇用地。对已出让的商业楼宇地块,要加强对方案设计等前期环节的监管,有效防止商务楼宇项目“住宅化”。对已批未建地块,要抓紧推进,并着力解决项目施工建设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加快建设、及早竣工投入使用创造条件。

    二是加大改造升级力度。对现有楼宇要按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要求,选好选准改造对象,明确改造重点,完善配套设施的改造和提升工作。每年要选择一批设施陈旧、智能化低的商务楼宇,对其进行改造,提升智能管理系统、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商务发展环境,增强楼宇竞争力和吸引力,同时更要注重对区位条件好的已建商住楼的改造和招商工作,将其建成功能完善的商务楼宇。

    三是加大优化提升力度。优化楼宇资源,注重提升楼宇经济发展质量,加强与楼宇业主、物管公司的联系沟通,准确把握楼宇企业业态、租赁面积、租赁年限、税收等情况,及时淘汰即将到期、效益不好的企业,实现“腾笼换鸟”,同时还要有计划地对区位好、地段优的老厂房、老宾馆等房产进行改造,引导业主单位转变经营观念,加大投入,完善功能将其改造成为商务楼宇,大力引进优质企业入驻。

    要注重统筹公办和民办商务楼宇资源,建立健全现有公益性创业大厦、商务楼宇的企业进入和退出机制,加大培育和扶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打造特色楼宇

    各县区、经济区要结合各自产业特点和区位交通等优势,完善楼宇功能,强化特色化招商引资,倾力打造一大批特色商务楼宇,推进楼宇经济集聚集群发展。

    一是打造“总部楼宇”。要积极引进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以管理、核算、营销、研发和投资等为主的企业“首脑”机构或连锁经营企业的总部机构集聚入驻楼宇,推进“总部楼宇”经济快速发展。

    二是打造“物流楼宇”。 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物流企业、快递公司和货物代理等企业集聚入驻,推进“物流楼宇”经济快速发展。

    三是打造“中介服务楼宇”。要积极引进律师、会计师、理财师、咨询师、审计师、医疗保健师等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入驻,推进“中介服务楼宇”经济快速发展。

    四是打造“电子商务楼宇”。要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服务企业集聚入驻,推进“电子商务楼宇”经济快速发展。

    五是打造“文化传媒旅游楼宇”。要积极引进文化传媒、广告、创意、影视、设计、旅行社等业态集聚入驻,推进“文化传媒旅游楼宇”经济快速发展。

    六是打造“家政服务楼宇”。要积极引进家政养老、家庭服务等服务类企业集聚入驻,推进“家政服务楼宇”经济快速发展。

    七是打造“科技研发楼宇”。 兴隆台区、辽东湾新区和双台子区等要积极引进各类设计研发、信息咨询、科技孵化、检测平台等企业集聚入驻,推进“科技研发楼宇”经济快速发展。

    八是打造“金融楼宇”。兴隆台区和辽东湾新区等要加大开发建设力度,完善功能,积极引进包括银行、保险、信托、证券等各类经营金融产品的企业集聚入驻,推进“金融楼宇”经济快速发展。

    4.强化楼宇招商

    招商引资是发展楼宇经济的关键环节。各县区、经济区要不断完善楼宇招商体制、机制,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介入,大力加强楼宇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拓展楼宇招商渠道,全面提升引进企业数量和质量。

    一是建立楼宇信息库。要全面开展区域内商务楼宇资源的调查摸底,建立已建、在建和改造升级楼宇信息数据库,准确掌握楼宇的行业类别、周边环境、建筑面积、配套设施、合作方式、租金价格、入驻企业等基本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管理,为楼宇招商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

    二是健全楼宇招商体制。楼宇招商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相结合,探索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运作方式,创新楼宇招商机制。加强楼宇招商规划,建立专业的楼宇招商队伍,根据楼宇特色,实施定向式、个性化招商。建立健全市县区、经济区部门与楼宇业主协作的招商机制,做到每栋楼宇都有专人跟踪、专人招商、专人服务。

    三是加强楼宇宣传推介。统筹编制专题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开展楼宇推介会,为企业提供良好的交流合作平台。建立对外推介网络平台,利用各种媒体、网络及时发布信息,拓展推介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我市楼宇经济对外知名度。

    三、保障措施

    1.健全体制。一是建立楼宇经济发展领导责任体系。市政府成立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委,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做好日常调度推进工作。各县区、经济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强化工作力量。二是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现场办公制度和领导联系包扶制度等,做到重点楼宇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三是规划建设楼宇经济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平台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手段。

    2.明确责任。市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楼宇经济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强化日常推进,注重考评监督,对楼宇经济进行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研究解决楼宇企业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各县区、经济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与企业的联络、对接和信息沟通,做好对楼宇企业的各项协调服务工作。市、县(区)、经济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主动服务、简化各项行政审批手续,切实把楼宇经济的各项工作抓实、抓好,实现楼宇经济突破性发展。

    3.制定政策。各县区、经济区要结合本行动计划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促进楼宇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并报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扶持政策主要从业态提升、物业管理、楼宇改造、知名企业引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或补助。

    4.跟踪服务。统筹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树立以企业为本的服务理念,建立和完善市、县区(经济区)两级楼宇服务责任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楼宇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尽快发展壮大。要全面提高办事效率,采取首问负责、限时办理、跟踪反馈等机制履行好各自职能,营造亲商安商优商富商的良好发展环境。

    5.强化督查。一是落实市直部门和县区、经济区的责任分工,实行领导挂帅、部门负责、干部包保,确保规划分步实施,各项方案落到实处。二是确定完成时限,量化工作目标,通过目标分解、倒排工期和责任到人等措施,抓好楼宇经济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将楼宇经济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与市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