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政发〔2015〕1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小巨人企业发展六年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15-02-27 | |
主 题 词: |
盘政发〔2015〕1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小巨人企业发展六年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盘锦市小巨人企业发展六年行动计划(2015—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5日
盘锦市小巨人企业发展六年行动计划
(2015—2020年)
小巨人企业是指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产品特色突出,市场前景广阔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培育小巨人企业,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资源型城市全面转型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为推动我市小巨人企业在未来六年实现突破性发展,切实以全民创业培育经济新动力、用万众创新支撑转型新未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小巨人企业和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盘委发〔2015〕5号)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有关部署,坚定不移地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之路,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优化为主线,以构筑高端产业和自主创新高地为目标,以增强自主研发能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主导、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新兴产业相结合,整合各类科技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浓厚发展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着力培育发展一批技术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小巨人企业,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推动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显著提升我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2015年,全市小巨人企业达到120家以上,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小巨人企业中建立各类企业研发机构100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0件。到2017年,全市小巨人企业达到300家以上,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以上。小巨人企业中建立各类企业研发机构200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0件。到2020年,全市小巨人企业达到600家以上,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0亿元以上。小巨人企业中建立各类企业研发机构400家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00件。
二、重点任务
(一)激发创业活力,扩大小巨人企业规模
1.鼓励创办一批企业。优化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对新创办小巨人企业,在办公场所、科技经费方面给予重点支持。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事业单位中有志于创业的人员离岗创业,为其提供创业广阔平台。积极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高等院校和研究院所科技人员携带重大科技成果领办创办企业。强力吸引归国留学生、大学生利用各类创业载体,创办科技型企业。
2.努力孵化一批企业。鼓励辽东湾新区和兴隆台高新区引进一批专业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其它县区利用闲置厂房或可利用的政府资产改建一批企业孵化器。加快推行孵化器企业化运营,不断拓展孵化空间、提升孵化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大学科技园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大学科技园合作,积极吸引知名大学科研成果入园产业化,帮助创业者把发明和成果尽快形成商品进入市场,孵化一批小巨人企业。
3.转型升级一批企业。鼓励现有企业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孵化分离出新的科技型企业,借母公司的资源优势实现较快发展。加大技改投入,帮助企业引入创新要素,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和专利创造,促进传统产业企业整体转型升级为活力强、发展快的小巨人企业。鼓励规模大、竞争能力强的领军型企业实施并购,包括海外并购,通过购买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和具有创新元素的资产,新生一批小巨人企业。
4.招商引进一批企业。以东北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我市区位优势、港口优势和产业优势,增强招商选资意识,加大新兴产业招商力度。瞄准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天津滨海新区等国内科技发达地区,重点吸引电子信息、能源装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科技型企业落户盘锦。
(二)加快技术创新,推动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
1.鼓励建立研发机构。支持小巨人企业通过新建、引进、重组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市级以上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持续创新能力。鼓励支持小巨人领军企业兼并或并购海外研发机构,建立海外研发平台。支持陆海研究院、和运橡胶研究院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提高自身能力建设,参与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努力申报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
2.支持开发“专精特新”产品。支持小巨人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设备改造升级、重大成果产业化、建设完善研发平台等,围绕前沿先进领域抢占科技“制高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学研合作,支持小巨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联合攻关,突破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开发在本行业具有明显优势的“杀手锏”产品。
3.培育壮大领军企业。积极培育产业集聚中关联度高、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大的领军型企业,发挥其在技术创新、产业辐射中的引领作用。推动领军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提升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有力促进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向领军企业集聚,培育10家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领军型企业。以大项目、领军企业为龙头,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集,做强做长产业链,培育形成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
(三)构建技术支撑
1.组建共性技术研究院。支持中国科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化工大学等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在我市建设共性技术研究院,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研发和服务。积极吸引国内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地区研发总部或分支,集聚高端创新资源。通过支持和培育,促进一批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提升水平,逐步提高共性技术研发能力。
2.组建技术创新平台。以领军型小巨人企业为主体,面向产业重大关键技术需求,通过市场机制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同组建专业技术创新平台。重点鼓励以曙光信息、东华软件为龙头组建电子信息技术创新平台,以辽河重工、陆海院、辽宁天意为龙头组建高端装备技术创新平台,以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为龙头组建精细化工技术创新平台,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难题,提升企业技术研发能力。
3.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石油天然气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技术领域,整合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中介机构创新资源,组建10家以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搭建企业间沟通交流平台。加强联盟成员间沟通交流,组织开展重大创新项目的联合攻关,定期组织科技论坛、专家讲座,变企业个体创新为联盟产业创新,提高集成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四)强化人才支撑
1.吸引聚集高端人才。加强吸引高端人才的载体建设,鼓励小巨人企业完善技术研究院、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创新载体软硬件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创新能力,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对引进的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给予相应科技经费支持,用项目吸引高端人才。优化政策环境,切实落实我市吸引人才相关政策,对高端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
2.培养本地人才队伍。鼓励支持小巨人企业与高校院所合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通过科技项目、平台基地、团队建设等给予扶持,培育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创新人才团队和创业人才。依托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等高校优势,加大对本地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提升本地人才技术水平。加强企业家交流与培训,组织企业家加强学习、考察,树立科技创新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3.吸引毕业生返乡创业。认真落实我市吸引人才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小巨人企业吸引优秀毕业生,特别是盘锦籍大学毕业生回乡创业。举办“盘锦学子家乡行”等活动,鼓励学子回到家乡建功立业。加大创业孵化服务力度,组建精干的“创业导师”队伍,充分利用小微企业创业园、创业楼宇、大学生创业基地等载体,通过个性化辅导,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指导、技术支持、资金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五)创新金融服务
1.拓宽融资渠道。借鉴中关村科技金融模式,鼓励各县区、经济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贷款风险补偿金,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发起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天使基金,向小巨人企业投资。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能力建设,规范知识产权价值分析和评估标准,简化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流程,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搭建融资平台。定期举办小巨人企业与金融机构参加的银企对接活动和召开风险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推介会,搭建融资平台,为急需融资的小巨人企业提供机会,增大融资规模。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融资对接,每年集中向金融机构发布一批年度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建立小巨人企业数据库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与金融机构共享共用,促进科技创新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充分利用辽宁股权交易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对小巨人企业的融资促进作用,推进更多企业在科技板、融资交易板挂牌。
3.完善金融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发挥银行融资主渠道作用,向小巨人企业提供融资、理财、咨询、现金管理、国际业务等一站式、系统化的金融服务。加快融资系统改造升级,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小巨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开展科技金融培训,面向小巨人企业培育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
(六)完善公共服务
1.创造宽松准入环境。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制度,放宽小巨人企业注册条件、经营场所、经营范围限制,支持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发展,凡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可以先行先试,予以登记。开辟小巨人企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
2.开展重点企业辅导。遴选一批拥有先进科技成果、研发中心、引进领军人才、获得专利的小巨人企业列入重点培育对象,建立专门联络员制度,定期深入企业调研服务,积极主动了解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予以帮助解决。
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激励机制,加大投入,提高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促进小巨人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援助体系,为企业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援助。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完善司法保护环境,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应对机制。
4.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提高服务专业化、规模化水平,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建立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引进先进的运行软件,实现各县区、经济区数据共享,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为小巨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重点鼓励辽东湾新区、兴隆台高新区等园区建设企业服务中心,利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开展创业培训、辅导,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法律、财务、投融资、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盘锦市小巨人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日常具体事务,牵头组织有关事项落实和政策实施。建立全市小巨人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小巨人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各县区、经济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设立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本地区小巨人企业发展工作的推动实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全市支持中小企业的财政资金向小巨人企业予以倾斜,引导社会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加大投入,促进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各县区、经济区要在科技创新激励、人才支持、资金支持、营造环境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和推动措施,分解任务,逐项落实。
(三)建立高效管理机制。由市小巨人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对认定的小巨人企业纳入信息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筛选考评,保证有关服务和政策的落实。定期对小巨人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不断修订完善。
(四)营造浓厚创业氛围。广泛运用传统媒体及现代信息传播手段,深入宣传发展小巨人企业的重要意义和支持政策,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和企业家精神,激发全民创业热情。定期举办各类专业性创业大赛,大力支持优秀项目落户我市。组织创新创业讲师团走进县区、大学、科技园区开展宣讲活动,为大学生和青年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